“流华过后忆萧索,百媚人间,笑过红尘去,淡然释春秋……“
春秋
春秋,小时候第一次听到这个说法的时候就莫名地心动,将时光地流逝染上了一种春花秋叶的真实的味道,仿佛触手可及,那么遥远那么迫近。直到后来长大,慢慢知道了,春秋,是一部史书,是一个朝代,是一类比喻,更是一种无奈。
是的,无奈。
老人们常常喜欢在午后的阳光里感慨岁月的变幻无常,时间的转瞬即逝。兴许是少年不识愁滋味,那时的我总是跟随她们长吁短叹,邯郸学步般,惹得老人们阵阵欢笑,频频摇头。直到有一天,我不再去模仿,因为,有一种初初的恐惧已经弥漫了心头。很难说明白那是怎样的一种情绪,在老人们眼里还是孩子的我,竟然害怕那可以白了少年头的光阴。有一段时间,一直担心自己会蹉跎这弥足珍贵的时光,也担心时光会造就一个行色匆匆的自己。无论怎样,都有一种辜负或是被辜负的错觉。
在错误的时间遇到错误的人是无所谓,在错误的时间遇到正确的人是真可惜,在正确的时间遇到错误的人是好蹉跎,在正确的时间遇到正确的人,是天赐的幸运。遗憾的是,凡事总是有么股子阴差阳错的韵味,生活总是不完美的叫人敬畏。跳出生活来看生活本身,二十二个春秋不过是一次又一次的轮回,一场又一场的戏。你我扮演着角色,角色扮演着你我。
回溯,是时过境迁的惆怅;展望,是扑朔迷离的迷惘。
春秋啊,用春花灿烂歌颂着时间,用秋叶静美诠释着时间。春秋啊,在经意又不经意之间,你,又是如何记录了我……
红尘
出家人讲走出俗世,看破红尘;可是不入红尘又怎么妄谈看破红尘,可是既入红尘又怎能不为红尘的美丽所折服,所吸引。所谓痛并快乐着,应是如此。
恋恋红尘,曾经为谁兴高采烈,又为谁痛不欲生。
第一次喜欢一个人,是在高中的青葱年代。相思如豆,默默地暗恋的他。他是我的同桌,一个阳光的典型东北男生,不知是何时产生的情愫,只是觉得当时的他待我是极好的。高中紧张单调的节奏里,他是优美的乐章。一起学习,互相鼓励;一起打篮球,抵御外敌;一起上下学,班车上互道再见。他喜欢冬天雪地中踢足球,每次总是叫着我,就算我不喜欢踢,也要让我在一旁看着。他美其名曰式呼吸运动的气息可以让我更健康,觉得足球索然无味的我却也乐在其中。偶尔帮他呐喊助威,时常帮他照看衣物,经常受伤的他也让我学会了一些伤口的应急处理。那段日子里最期待的就是每天的午休,我们会跑到班级隔壁的储物间,听着收音机吃午餐,他喜欢吃我妈妈做的红烧鸡翅,而我就假装喜欢他妈妈的清蒸带鱼,互相交换,偶尔抢夺,幼稚却很美好。
然而喜欢直男的坏处就在于,他会恋爱。没错,他恋爱了。喜欢上了班级里和我关系很好的女生,于是作为哥们儿的我,又义不容辞的去帮他勾搭。心碎的一塌糊涂,却又怕他说我敷衍了事,连现在的友谊都保不住。于是,在我的尽职尽责和他的猛烈攻击下,他们恋爱了。那时的我就像一只受伤的小动物,只能在无人的角落默默舔舐着伤口。没有了一起的上学下学的巴士,没有了白雪覆盖的足球场,没有了不是很爱吃的清蒸带鱼……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怨念起了效,那段恋爱没有持续很长时间。他悲伤欲绝,我暗自窃喜。可是这欢喜没多久就成了心痛。他学会抽烟,他翘课喝酒,而我也人生第一次翘课,去找他。他幼稚的用小刀往自己的手上刻字,我心痛的对他又打又骂。那是我第一次对人那么凶,凶得自己都害怕。
还好,这种令人崩溃的状态没有持续很长。生活又回归了往复的平静,日子就在这种状态下流逝着,转眼间就要上大学各奔东西。浙大的开学时间让我成了同学中第一个离开的人,他去送我,后来的某次短信中,说在火车开走的时候他哭了。而我,在看到这条短信后,也躲在卫生间里,和淋浴喷头,一起泪流。之后他有了新的女朋友,我还是独自过着我寂寞的充实的生活。直到我对他的感情,一点点变淡,最后消失不见。
现在放假回家,他还是会很早就骑车到我家楼下,载我去打篮球或是去哪里玩耍。一切仿似都没怎么变,唯有故事里的我,已经不再是那个痴痴恋他的,我。
原来红尘散去,也是可以如此美好。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