挠痒与做爱

许是因为初来温州,遭遇“水土不服”吧,躺在床上看书的时候,脚趾头就不安分了,总喜欢东磨磨,西蹭蹭。。。。后来两只脚索性贴在一起磨了,再后来便无心看书了,坐起来,看着两只兴奋的脚丫子,于是手也不安分了,直接贴了上去。。。。啊,那种舒心的感觉,怕是与做爱无二了吧。(PS:小学时写作文,老是无感而发的写上一个“啊”字,时至今天行文至此,才发现此处非“啊”不可,又怎一个“啊”字了得。) 挠痒的时候总会有那么一小片地方挠起来格外舒畅,正如做爱时总有某个敏感的地方让你情难自已一样。于是揪着那一小片地方可劲儿挠吧,于是愈挠愈痒,于是高潮了,于是破皮了,于是疼了,于是痛并快乐着。。。。天(此处可有“啊”字),这与做爱多像啊。
人有时候是很贱的,比如挠痒的时候。明明它很安分的,不痒也不疼,但偏偏去挑逗它;明明知道会很疼,但还是忍不住要去挠它。昨晚我就犯这贱了,今早穿袜子的时候发现脚板心都破皮了,不禁一阵自责。不过现在我想明白了,自从我认为它与做爱如出一辙之后,我原谅了挠痒,也原谅了自己。。。。。。
不过,挠痒与做爱是如此不同。首先挠痒仅仅是人身体上最原始最本能的满足(你不会含情脉脉或一往情深地去挠痒,对吧。。。),它没有感情,只会通过刺激你的神经产生快感;而做爱一定是有感情交流的(当然此处不包括发泄、交易产生的ml),它不仅仅与身体有关。其次挠痒是世俗的,因此它低廉,你可以随时随地实现它。做爱首先要有爱可做,而爱是难得的,这直接导致了我定义里的做爱是昂贵的,因此它可遇而不可求,如玉。
忽然至此,我又有点困惑了,下次脚痒的时候是挠还是不挠呢,下次爱来的时候,是做呢,还是做呢
(今天行文有点小飘逸了,权当作列位看官消遣之物罢了。。。。)

这位同学看得好厉害啊。。佩服配合

于是 隔靴搔痒=戴套做爱?

抠脚大汉的心得体会

;Pyeah,mabe.

;PIT IS

看完此文,对lz的仰慕之情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挠了下痒啊,真是爽啊,真是独特的领悟啊

LZ 的行文的确飘逸~

:em_7_208:受宠 若惊

啊。。你这啊字体用的蛮好的啊

:em_7_215:

见解非凡

想起那个挖鼻孔和makelove之间的比喻:onion_15:

:em_7_215:

:lol:em_7_221:

足底按摩与老汉推车

yeah…

这位同学见微知著的本领实在是高:onion_14:

:handshake过奖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