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与善的并行存在——山西男孩挖眼事件留记

对一个天真无邪的男童,活生生挖去双眼,极尽残毒,惨绝人寰;无数的人因之内心刀绞,恸不能忍。这是一件让人对人本性中真善美的东西极具失望的事情,尤其是对涉世不深但又心地善良的人,是尖锐的一刀;其实,历史上类似残毒的事件实在是太多太多,罄竹难书——但是能对一个6岁的男孩用这种残毒的手段,实在是触目惊心,古今罕见。

不过,我们又看到另一股潮流:无数的人用行动表现出来的援助,尤其是那些普普通通,没有广告利益目的的老百姓的帮助行为。首先是捐款,数额大小不一的捐款,涓涓细流,汇成数额不小的捐助。其次是看望,有的人不远千里,从山东老家专门去看望小男孩。

如果我们将挖眼的恶与普通老百姓自发捐助的善,看作是人的本性中存在的两面,应该对真善美抱有乐观之心。

还有个问题:上帝可以原宥一切赤子的过失,能够考察到坏人行恶背后的原因,根据原因的胁迫性对恶人的行为进行开脱、原宥。但是对挖小男孩眼睛这样的恶人,上帝怎么会对其有原宥的可能呢?难道在上帝那里,如此残毒的行径,也要作为赤子的无辜进行原谅么?恶人难道能在上帝那里可以毫无代价地去做无限残毒的事情么?是不是我们知晓了挖眼者的动机,就要从上帝的角度对其进行原因上的原宥呢?即使在动机上挖眼者是无辜的,他要不要为自己的罪行负责?如果负责,是谁,并且是不是一定,以及通过什么样的方式,他会得到上帝对他的惩罚?如果在上帝那里,没有这样的惩罚,我们凭借什么标杆,认定冥冥中有真善美的标准和裁决者?

2013.10.10

你不能用世俗的观念来试图理解上帝的评判的。
或者说你的信仰有动摇了?

从众多的捐助和对小男孩的看望,能看到一种类似客观规律的“天理”;即使我们没有圣人设计的“礼义仁智信”的道德观,这种从善的舆论、潮流我相信也会存在——从这种角度理解“天理”,“天理”体现了其客观存在性。
我始终感觉,真善美才能代表上帝;在真善美的感动中,而不是在罪恶中,我们能看到上帝的光芒。

忽然想起了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在“苦难”中相遇上帝,在“苦难”中走向基督;或许,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看来,小男孩的苦难实际也昭示了上帝的存在?正如《罪与罚》里索菲亚为了养活弟弟妹妹去做了妓女,他的父亲悲痛欲绝酗酒而死,而索菲亚却是最坚定的基督徒,杀人犯在他面前向苦难下跪。
在《卡拉马佐夫兄弟》中,佐西马长老向将来的被污蔑的杀人犯米卡下跪——基于同样的理由,长老看到了米卡身上的苦难,所以他给米卡郑重地下跪。
看来,陀思妥耶夫斯基我还远远没有全读懂,否则也不会有这么多i困惑。:slight_smile:

上帝是有途径能被我们感知的,这是信仰坚定的动力。我很早就有了信仰,但是对于我信仰的上帝,很多事情我还是没有想通,比如说山西挖眼这件事:在上帝那里,应该如何惩治挖眼的凶手;以及,在上帝那里,为什么,是这个男孩,而不是别的男孩,遭受这样的厄难?:onion_34:

你只需要相信 并不需要试图用人类的理智来揣测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