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个天真无邪的男童,活生生挖去双眼,极尽残毒,惨绝人寰;无数的人因之内心刀绞,恸不能忍。这是一件让人对人本性中真善美的东西极具失望的事情,尤其是对涉世不深但又心地善良的人,是尖锐的一刀;其实,历史上类似残毒的事件实在是太多太多,罄竹难书——但是能对一个6岁的男孩用这种残毒的手段,实在是触目惊心,古今罕见。
不过,我们又看到另一股潮流:无数的人用行动表现出来的援助,尤其是那些普普通通,没有广告利益目的的老百姓的帮助行为。首先是捐款,数额大小不一的捐款,涓涓细流,汇成数额不小的捐助。其次是看望,有的人不远千里,从山东老家专门去看望小男孩。
如果我们将挖眼的恶与普通老百姓自发捐助的善,看作是人的本性中存在的两面,应该对真善美抱有乐观之心。
还有个问题:上帝可以原宥一切赤子的过失,能够考察到坏人行恶背后的原因,根据原因的胁迫性对恶人的行为进行开脱、原宥。但是对挖小男孩眼睛这样的恶人,上帝怎么会对其有原宥的可能呢?难道在上帝那里,如此残毒的行径,也要作为赤子的无辜进行原谅么?恶人难道能在上帝那里可以毫无代价地去做无限残毒的事情么?是不是我们知晓了挖眼者的动机,就要从上帝的角度对其进行原因上的原宥呢?即使在动机上挖眼者是无辜的,他要不要为自己的罪行负责?如果负责,是谁,并且是不是一定,以及通过什么样的方式,他会得到上帝对他的惩罚?如果在上帝那里,没有这样的惩罚,我们凭借什么标杆,认定冥冥中有真善美的标准和裁决者?
2013.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