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Hidden Track

1 小说
本来最开始是打算写小说的,而且已经写了不少了。但是写到开头还没完,发现已经一千多字。之前我还和猫猫说,这个故事应该会很短很短。估计是很久没有写小说,忘记了自己写起东西来总是会比较倾向于写下每一个情节时的想法。所以很多在高中时候开写的小说,烂尾了不少。我也忘了它们,看我小说的同学们也逐渐忘了它们,忘记了小说里让他们喜欢上的角色。
所以这次也不例外,小说字数越写越不受控制。最开始是想写一篇给人那种午后茶感觉的休闲小文章,结果休闲过头了,有点废话过多。很多情节描写和细节写得过于丰满,总感觉写下去也只是废话连篇,给人看完也只是觉得看完一篇索然无味的白开水文,没准还不会有几个人看到我最后想表达的东西和思想。就放弃了。
大概情节应该就是两个结束异地恋的两个男生,生活在自己的小家里,什么都不缺,却发现少了当初的激情和欢乐,甚至连难过都没有,因为小攻总是会让着小受。就是这样的温吞吞的日子,一点小摩擦总是让小受瞎想,无中生有,生出一些矛盾。小攻在上班,没法搭理小受和他的情绪,所以小受的情绪开始像沸水一样溢出,想起以前的不快,想起各种不好的回忆。等到小攻回来,发现他顺便带回了不少食材,笑眯眯地说想两个人一起再尝试下料理。
到最后小受也意识到了,这或许就是爱情。走到这一步,两个人是过日子,而不是上演什么轰轰烈烈的爱情戏,他们不在剧本里,在生活里,眼前朝着自己天真地笑的人不是书里的主角,而是真正属于自己的人,要和自己走过一生的人。

   2 情节
   想起高中的时候就在杂志上看过一篇随笔,题目是“爱情是经得起平淡的流年”。在那个时候就很有感触,虽然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感触,那时候的我还没经历过爱情,有过心悸但是还是没有真正接触过自己有另一半的生活。所以说什么都也只是纸上谈兵。
   写的小说应该也只是停留在想象的层面上。一直在想我为什么写不完任何一个长篇小说,我想现在应该有答案了,就在刚刚我准备放弃写这篇文章的同名小说时,我就发现对于那种冗长而看不到尽头的情节,我没有很多耐心。总是想一蹴而就,看小说也如此,总是跳过繁杂的剧情;没想到自己写小说,也是不想经历编织漫长的发展情节这个过程。我想直接把中心表达出来,最好在文章一开头就说。所以还是随随便便写点东西最适合我。
   果然越扯越远。回到开始说的,我曾看过的那篇随笔,写的一对情侣,老人,就和我们在很多地方和新闻看到的一样,他们走过漫长的岁月,相敬如宾,走到今天没有任何轰轰烈烈的爱情,只有温吞的流年。到了垂暮的时候,还是两个人平平淡淡地生活在一起。

   3 爱情
   不知道现在有多少人都是这么想的,想找一个另一半,好好过日子。
   有很多或许是在情场间碰碰撞撞,跌跌打打累了,想要停下来找个同样有心的人过完以后漫长的岁月。也有很多人不过是心血来潮罢了,应该是沉醉在自己的想象里。很多时候,过一辈子真的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就和我开始说的,就如同写小说一样,你得亲自去编制一个个繁冗的情节,走进其中,不得有放弃。到最后完结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自己拥有了爱情。
   也不知道有多少人在经历过平凡的爱情的时候,有过想要寻求刺激的冲动的。
   在这里,我要说一个朋友的故事。他和他的小受也过了2年了,在朋友间,我觉得他们算是模范夫妻了,虽然说不上过的是平凡的日子,因为他们貌似经常有吵架之类的事情发生。我以前,挺羡慕他们的,在有我家猫猫之前。
   可是就是前几天,朋友沮丧地和我说他们分手了。我惊讶之余问他为什么分?是谁要分?他说是他提出来的,他以为自己喜欢上了另外一个人,结果只是一个晚上就发现后悔了,想要找回和自己过了2年的爱人……
   激情和心悸还只是单纯的一种激素瞬时效果,可爱情不同,爱情应该是流淌在全身各处的血液,舍弃不了。你会忍心花大代价换掉全身的血液么?

   4 放弃
   所以爱情又不能说是写小说,一旦放弃或是中止,就没办法继续下去了。
   爱情毕竟是生活中的一部分,在很多时候,如果自己是一个人面对生活,遇到很多很多困难没法逃避,只能硬着头皮去迎接它们。有想过放弃的吧?为什么不放弃呢?因为自己知道,如果放弃了生活,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一切。
   那么爱情呢,或许放弃了还能另寻一份,可是身边的人已经不会是当初会那样对待你,那样看着你,那样对着你笑的人了。人之所以会怀念曾经,是因为不舍。或许还会想如果有万种可能,两个人还在一起,会是怎么样呢?
   都是怪人不理智,很多隐藏的结果发现不了。如果在放弃之前,发现自己如果放弃后会怀念今天,还会轻易说放弃么?

   5 Password
   突然发现自己扯了这么多内容,结果还是很无趣的内容。回到最初的想法,我是想在情节内用一张CD内的一首Hidden Track,作为贯穿全文的引线,写到最后是主角在爱情中的顿悟,放出了那张CD里的Hidden Track,明白了爱情里那些隐藏的道理。
   那首Hidden Track的歌名是Password。
   其实已经知道,为什么我想要放弃写那篇小说了,还是因为我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最初的构想,算是把我和猫猫对以后两个人在一起生活的憧憬给写出来。可我果然还是身处于爱情中,没有发现和明白更多的东西,所以没有办法描述自己最想描述的话。
   或许在和猫猫经历过或平淡或激情的岁月之后,会能够更加明确地告诉身边的人,我想要表达关于爱情以及幸福的一些事情。
   现在我只能说,珍惜眼前人,他会教你很多很多你不明白的哲理,会带你一起经历以前未曾经历过的时光。
   而关于幸福之门,要用两个人经历的那些时光,一点一点拼凑在一起,组成一个完整的密码,才能打开。

附:胎死腹中的同名小说 (以前从不会把没写完的东西发出来的- - 除了所谓的连载 [从没连载完过好么!] )

   又是一个平淡的早晨,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照进卧室里。苏子汇睁开了眼睛,挪动地转了个身子,看了看身旁的沈晨之,他还在沉睡中。以前两个人刚住在一起的时候,每天早上无论谁先醒来,都会轻轻在对方唇上印下一个吻,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个习惯已经离他们而去。
   苏子汇这次就没有去吻沈晨之。他转过头,拿了还没响闹钟的手机,激活屏幕,取消掉闹铃,看了看时间,就比闹铃早醒了6分钟。回到主界面,想去玩玩游戏,但是苏子汇又想起昨天沈晨之睡前和他说过,想要吃他做的早餐。
   不是以前两个人打闹亲热的时候说的“爱心早餐”。可能谁都没有意识到这点,但倒是意识到了两个人已经很久没有一起吃过早餐了。苏子汇留校读研究生,最近正是他忙课题的时候,有时候沈晨之还没漱完口,苏子汇就已经咬着昨晚先买好的吐司,穿上鞋子匆匆忙忙赶去学校。为什么苏子汇不住宿舍呢,那个时候正是沈晨之来到这边固定下来工作,然后买了房子,两个人正式结束了艰苦的异地恋时光,让他再去住宿舍?怎么可能?自然和男友沈晨之住在一起比较好,这里就是两个人的家。
   其实当两个人还在异地恋的时候,就已经经历过很多的事情,感情上的挫折,还有各种因为沟通带来的误会,还有,不信任。

   意识到自己不由得想起了以前和沈晨之在异地恋时期有过的不快,苏子汇不由得收起了回忆,回过神来,发现牙膏沫从嘴里溢出不少。嗯,现在不是已经熬过去了那些时光么?两个人在一起生活,慢慢沉淀了刚开始的喜悦和新鲜感,日子开始有点温温吞吞的感觉。很多时候,都觉得能够遇到沈晨之不容易,但是更多的时候,发现自己脾气一来,好强的性格根本不会允许自己口下留情。
   而沈晨之也总是让着苏子汇,虽然也会来了性子和苏子汇杠上,但更多的时候,沈晨之都会采取嘻嘻哈哈的方法哄骗苏子汇。特别是在以前两个人异地恋时候,总是用QQ或是微信来沟通的那时。苏子汇心里软软的。虽然经常会突然想起对方的好,告诫自己性格要越变越好,但是……
   苏子汇回头朝卧室望了一眼,床上陷在被窝中的沈晨之还在梦乡里。洗完脸后,苏子汇坐在了客厅的沙发上,发现时间还早,就又起身走进厨房做起早餐来。苏子汇接下来几天还算轻松,不用很早赶去学校,但是沈晨之还是要去上班的。反正这种事情没有任何理由,有时间就是想给他做早餐吧,也很久都没替他做了,两个人也没有好好一起吃过早餐了。
   苏子汇打算煎午餐肉,烤土司,然后煮牛奶。烤土司和煎午餐肉对于苏子汇还是很简单的。做完这些时候,苏子汇听见外面有声响,应该是沈晨之醒来了,于是探出头朝卧室那边喊了一句:“老公洗漱后准备吃早餐。”
   “嗷~”听声音貌似沈晨之在漱口。苏子汇的嘴角不自主地上扬了。
   然后是煮牛奶,这个貌似以前还是没弄过,之前都是沈晨之在用奶锅热牛奶。不确定牛奶去微波炉里热好不好,苏子汇还是选择拆开一盒牛奶,倒进了奶锅里,放炉灶上开着小火加热。接着便是等待的过程,苏子汇无聊地走到客厅。想起自己还有一张Kylie Minogue的CD还没有在家里放过。不久前两个人选了一套功放音响,放在客厅里,看电影听音乐感觉都带劲不少。
   于是苏子汇从收藏柜里找到那张Light Years专辑,想起歌迷们说的,这张CD在第一曲之前有一个hidden track(隐藏轨),歌名是Password,自己也还没试过,就开始蹲在CD机前,开始捣鼓起来。
   不知道试了多久,反正就是没试出来那首hidden track。苏子汇纳闷了,这时候发现沈晨之蹲在自己旁边,正好笑地看着自己。
   “老婆在干什么呢?”
   “……”刚想说出疑惑,然后看到沈晨之的眉眼之后突然想起了自己还在做早餐,“牛奶!”
   冲到厨房看,发现火已经关了,回过头,迎来的是沈晨之的一个怀抱。

“而关于幸福之门,要用两个人经历的那些时光,一点一点拼凑在一起,组成一个完整的密码,才能打开。”
的确是这样,其它的总能找到替代,但两个人相处的历史却是独一无二的。
顶一下这么好看的文字。

好少。

噗最后那个是没写完的小说,觉得写下去不会像预期的那么好,就放弃了

^_^是的

:onion_13:真是kylie的死忠粉啊~~~

那必须的 :onion_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