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走的时候,桌上有碗热汤。真可惜,有某种關懷,永遠只能放在身後,慢慢變冷。
——寫在前面的話
早晨上班的時候,在馬路邊上看到一隻鞋子,20碼的紫色涼鞋,在清晨的陽光底下閃爍某种玲瓏的光芒,可惜,只有一隻。我騎腳踏車迅速的經過,我猜,那是屬於某個幸福的小姑娘。她有朝陽般燦爛的金髮,湖水般湛藍的雙眸,嫩白的小臉蛋上滿是甜美的笑意,像個天使。她應該沉沉地睡在父親的肩頭,一個高大的日耳曼男子,雙腿矯健,步履匆匆,卻又異常堅定。在七月的最後一天,他們早早地出門,去向某個地方,誰也沒有留意,遺失了腳上的鞋子,在我人生第二十五個年頭的最後一天,畫一顆紫色的句號。
當她醒來,是否會哭泣?我猜不會的,她的父親會緊緊擁抱她,用同樣湛藍的大眼睛看著她,告訴她:寶貝,我愛你,我希望你快樂,明天,明天你會擁有一雙更加漂亮的鞋子。那眼睛裏滿是歉意與真誠。
我想,如果我也有個漂亮的女兒,或者兒子。如果他也在人生的道路上丟失了什麽,直到離開很遠才發覺,我不希望他因此而難過,我也會告訴他:前面的路上,你會有更加美麗的收穫。就像我們曾經經歷四時花開,也許錯過芬芳,但是至少,可以期待碩果。
其實,真的有失去過什麽嗎?又或者,真的得到過些什麽嗎?
十年前陸說:我躺在歲月的河流底部,靜靜看那些不屬於自己的東西一件一件從上面漂過。十年之後,她依舊是那個沉靜如水的女子,常常沉默,卻不再患得患失。而我,也終于在顛沛流離當中,不斷嘗試理解,擁有與失去更迭不息的苦樂。我常常跟朋友謔稱自己的破落——五年的煙盒,十年的書函。我纍計某些陳頗不堪的回憶,大概只是因爲,自己從未真正握在掌心。終于,可以都離棄了。我趁春天還沒有完全過去的時候扔掉十年前的收藏,看著略顯空蕩冷清的房間,我有一點意外——我竟然八年都沒有生活在這裡了,以後,也許更不可能。我希望,夏天的陽光可以不讓我再執著於某些舊夢,不管那些做完或者沒有來得及做完的夢,它們統統都要從我的口袋裏告別,放我一個人繼續走下去。
我也不知道,明天,當我再次上路的時候,會不會還有微笑的面孔和蔚藍的夢想等在前方。只是,我們縂有一天都要學會,不再患得患失。我是生在盛夏的孩子,就該有如它一般熾熱的決心——努力燃燒這一季的光和熱,為寒冬,種下希望與喜悅的種子。所以,雖然陽光也會冷卻,就像生命終于走向某种無可逆轉的頹勢。但心裏不再生出恐懼,我們這樣的過客,體驗過,觀望過,這一趟,就已經沒有白走。也許會回頭張望,想念那些自己曾經走過,卻來不及仔細體味的地方,比如成都,比如武漢,比如柏林,比如倫敦。又或許,只要在心裏面默默地想,走路去紐約、臺北或者開羅。
如果可能,我願用腳步紀念那些來不及擁抱的肉體,來不及親吻的唇,還有來不及去愛的心。當七月過去,陽光依然灼熱,請聼說:
若我離去,後會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