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近的借id事件的原委及我的一点想法

下面要说的是我经历这件事的一个过程以及一点看法,首楼是我经历的这次借id事件的过程。3楼是一些个人看法,可能存在主观的想法,也可能由于个人经验不足思维角度问题存在问题,也希望大家能批评指正。

事件原委:
风飞花之前已发了一个帖子,因为他是这个事件的第一旁观者吧,所以这块他比我有发言权,链接如下:《告论坛同胞书(关于“ID”门事件)

28号晚上我和几个斑竹在外婆家吃晚饭,收到风飞花短信,告诉我说有人发了他人照片没有设权限,让我编辑一下那个帖子,当时我用手机登陆论坛的时候找到了那个帖子,照片已经被删掉了(后来知道是风飞花站短lz Dagobert 让他删掉),我看了下几条回复记录,有人就问lz是怎么看到照片的,lz说借个id不就能看到(我印象中是这样的,这块我不确定,不过肯定的是lz一定是借了id了,因为lz的id是没有权限的),lz发这个帖子问这张照片是不是在太子湾拍的,我当时就推测可能是firjjg的照片,因为后者最近自爆了一张貌似在太子湾拍的照片(没考证,不过郁金香开的满好看的),风飞花的帖子里证实了这点。当天晚上我给第一当事人Dagobert站内短问他借了谁的id,因为之前这样的事情碰到过很多次,我都是问一下是借了谁的id,然后会和后者取得联系告诉他这是不允许的,从来没有对借id的人和借出id的人任何处理过。不过Dagobert从28日后就没有登录过论坛,自然就没有回我。

29号我就拜托技管西洲同学在数据库里搜索一下,搜索的结果就是Dagobert和clqfancy这两个id的最后登录ip是相同的,而且时间也是同一时间,因为这两个id之前都有自爆过,通过自爆照片就可以断定两个id是两个人使用的,不存在马甲问题(Dagobert自爆过按照规定是可以申请ww的,不过其一直没有来ww申请楼申请过,而且本人也没有表示过为什么爆了照片没有ww的疑问,管理员加ww都是根据申请楼来加的,这是其为什么没有ww的原因)。然后我就在论坛上发了帖子《关于Dagobert 同学借用他人id一事的调查及处理结果》同时给clqfancy发了站内短询问详情,没有得到回复。直到现在为止并未对这两个id作出过任何处理。

30号晚上接到左边的电话告诉我说clqfancy发了个帖子关于这次这个处理结果的个人想法《我觉得motss》

5月1日,也就是今天,我查阅了一下后台管理员和斑竹的操作记录如附件

也就是我所能了解到得范围就是29日晚上我删了Dagobert最开始发的那个帖子,因为当时第一楼里面已经被编辑空了,题目也只剩一个删字,这个就是应求删帖,可惜删掉了其他的回复就看不到了,我当时也没有想那么多,因为一般lz要求删帖的都会在第一时间帮忙删掉。另外一个操作就是左边将clqfancy的《我觉得motss》这个帖子移动了,因为所有对论坛管理意见有异议或者意见的帖子都是应该发到站务版的,这个应该没啥异议,最后一个处理是友版版主七少删除的一个帖子我这里只能看到半个题目《果然SB只会删别……》我推测有可能是clqfancy发的表达自己情绪的帖子,因为没有看到内容和发帖人所以我是不了解情况的,但是这个帖子本身指的“删帖”行为我不知道具体是指哪个,至少我可以确定除了应求以外我从来没有删过别人帖子,我只有在有的时候觉得帖子内容有敏感词或者存在人身攻击嫌疑的时候会编辑别人的帖子,这个应该是一个管理员和斑竹最起码的职责。
后台记录一.jpg
后台记录2.jpg

作为路人,我尽然在昨天无端被clqfancy 辱骂。。:yc_46:
至于事件本身,觉得是应该严肃处理的,怎么可以拿不是自己的照片来暴

这里来说说我的一些想法吧

首先先自省一下,关于烟玉暖阳提出的“人治”问题,这个我一点点回忆过去的事,结合这次事件,又和几个朋友斑竹聊过之后,这个现象确实是有的,这个是出于个人意识还不足够的缘故了,潜意识里还是有那种我相信我是为大家,至少我做事做处理的出发点都是好的,或者是“我觉得”是应该的,现在想想看,这种想法确实是要不得。对于这次事件,一直以为不能把id借给别人是一个原则问题,虽然可能大部分人都认同这种原则,但确实是有人并没有这样的想法,觉得其实是无所谓,反而会认为那是你们的观念要强加给我们。其实从某种角度来说可以这么说,但也不完全。但是制度是可以有的,只要大部分人认可这个制度的存在那其得存在就是合理的,当然前提是不以损害小部分人的利益为前提,换句话说虽然你不认可这个制度,但是他并没有侵犯到你的权利,我认为这个就是合理的。不过我觉得我做的不合适的地方并不是秉承了这样一个观念,而是确实是像部分版友提出来的那样,虽然借id给别人是不对的,但是并没有哪条版规规定不可以,这个是管理员制定版规的时候考虑不周所致,鉴于这种情况现决定对于以往的事情既往不咎,包括这次借id事件,本身目前为止也没有处理过当事id,也就撤销之前做出的决定。今天我会将这一条补充到版规里的,希望这次事件能让大家有这样一个意识,借ID给别人是不对的,因为论坛的ww制度就是为了保护zb的照片不会随便被别人看到,如果id可以随便互借的话这样一个初衷就被破坏了,会让所有自爆的同学产生不安全感,部分版友可能是无所谓的,自己爆照片也不设置权限,但是考虑到大多数人的心理这样的制度至少目前来看还是需要的,另一方面它存在本身也并没有侵犯到那些无所谓的人的利益。如果你不想自己爆照片,论坛有很多获得阅读权限的机会,真正参与到这个氛围环境中,真诚交流,限制自然就不存在了。

我会和其他管理员斑竹尽快完善站规的制定,尽最大可能减少人为主观管理的随意性,让每一条处理意见有有据可查,避免以后再出现不利于论坛发展版友交流的争议,恳请大家对MOTSS管理团队的工作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

他貌似骂的是我啊 只是打错了 你不要难过撒:onion_22:

对于1楼我纠正一下,当时Dagobert发了那张照片,不是问是不是在太子湾拍的,而是问是不是在上海森林公园拍的(貌似是这样),后面有人回帖说是在太子湾拍的。当时我还觉得奇怪,LZ是不是没去过太子湾,不然那么明显怎么还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