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近非常火热的童鞋“李铁”

曾几何时我们大家都疯狂滴鄙视“吕丽萍”和“孙海英”童鞋,可惜他们都只是表达一下观点然后就消失了。
今天我们终于迎来了坚强的“李铁”童鞋,他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反对同性婚姻,下面是对他的话的一些引用和其他人的回复。孰是孰非请自行甄别。

他曾经写过一篇文章,提名《同性结婚并非私人之事,李银河想得太简单

链接如下:http://opinion.nfdaily.cn/content/2010-01/21/content_8387616.htm

下面引用一些他在微博上写的关于同性恋的一些观点(不是很全,他的观点实在太多并且在不断增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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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员李铁:刚刚去做嘉宾录制了南方电视台的《全民议事听》节目,辩论关于同性婚姻的合法化问题。我认为,婚姻是人类社会的基石之一,如果婚姻的定义被改变,无疑将带来社会生活的巨变,在变革的时候更是要慎之又慎。如果我们允许同性婚姻,我们将很难拒绝一夫多妻、近亲婚姻等婚姻形式,如果他们也号称自愿结合。

对于同性婚姻,我们可以做个思想试验。如果把同性婚姻换成兄妹乱伦婚姻,李银河等人所有为同性婚姻合法性辩护的理由都可以置换过去,用来证明乱伦婚姻的合法化。比如,自愿、相爱、不妨碍他人、宽容。

有人问我,你是个倡导自由主义的人,为什么会反对同性婚姻呢?其实这完全是一个误解,左派的自由主义者确实大多赞同同性婚姻,但右翼的自由主义者大多反对同性婚姻合法化。中国的自由主义者,绝大多数都是左翼的方式来理解自由主义的。

2008年,澳大利亚一对父女走上电视公开了两人相恋并生下两个小孩的过程。他们公开表示“我们是作为成年人自愿建立这种关系的,我们现在只想得到一点尊敬和理解。” 当然,后来当地法院判决两人乱伦有罪,并受警方监视,禁止两人再发生性关系。

我觉得在允许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前,可以先让一妻多夫,一夫多妻合法化,很多人不是要自由,多元么?

当著名同性恋运动领袖施帕尔曼被问及同性婚姻后下一个争取目标时,他明确回答:“争取三个人结婚的可能。”当然,如果三个可以结婚,接下来5个80个也就不在话下了,只要大家自愿。

倘若有一天,各种各样“婚姻”都合法了的话。想象一下这样的情形:你在办公室里宣布你将要结婚的消息的时候,有人会上来问你,你是和几个人结婚啊?你是和人结婚吗?你是和男人还是女人结婚?·····这时候你会惊奇地发现,同性婚姻不再是同性恋者的私人事情,因为同性婚姻改变了婚姻的定义。

同性恋者的个人自由并不比一般人少,他们完全有相爱的权利,可以一起生活,山盟海誓、永不分离,甚至可以大宴亲朋,如果有人愿意,也可以“夫妻”称呼他们,这都是他们私人权利范围内的事。但是,在法律上登记结婚则是另外一回事。婚姻是有限制的,几乎所有与资格相关的东西都有限制。

“结婚是当事人的事,只要不妨碍别人,人们可以自由地做任何事情。”这是我们最常见的同性可以结婚的理由。这条所谓的自由原则看似有道理,但也不是什么情况都适用。如果仅仅是当事人自愿便可结婚,那么,父女、兄妹、母子自愿结婚可不可以?三个人结婚可不可以?三男两女呢?人和动物结婚呢?

婚姻是人类社会的基石之一,如果婚姻的定义被改变,无疑将带来社会生活的巨变。最直接的,爸爸妈妈以及亲属的概念都变了,由此而带来的对家庭和社会的冲击绝对不容小视。如果什么样的自愿结合都可以成为“婚姻”的话,相信很多人不再会愿意成为其中的一员,婚姻制度很可能随之瓦解。

《世界人权宣言》16条:“成年男女,不受种族、国籍或宗教的任何限制,有权婚嫁和成立家庭。”《公民权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23条:“男女缔婚和成立家庭的权利应被承认。”《经济、社会暨文化权利国际公约》10条:“缔婚必须经男女双方自由同意。”很显然,婚姻人权都明确属于成年男女,而不是同性。

性别和婚姻关系到人类社会存在的基石,它们不同于一般的政治权利,对它们做出的改变会直接动摇人类文明的基础,对此,人类应该慎之又慎,尽管同性恋运动搞得很热闹,但是承认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还是只有寥寥数个,在相当开放的美国,90%的州都不承认同性婚姻,最高法院也持否定态度。

当代轰轰烈烈的同性恋运动,与60年代的激进运动有密切关系。这场运动的主旋律就是反主流与革命,要打倒任何权威和秩序,声称要将少数群体从多数的压制中解放,在这些革命者看来,任何规矩和秩序都是理性的牢笼。这种思维的激进和乌托邦的一面也让人看到了滥用抽底追问的思维方式的盲目和荒谬。

我们不能单靠抽象的逻辑和抽底追问的原则来建构我们的文明。维特根斯坦说,脱离了具体的语境,我们可以把任何行为解释得符合任何规则。这样表面上是追求解放,带来的很可能是奴役和混乱。一百多年前的法国大革命中,人们就领略了它的破坏力。一百多年来,人类还在不断为这些乌托邦思维方式付出代价。

中国社会不存在宗教的因素来限制同性婚姻。其实,这并非中国之福。西方社会的基督教传统从几千年前一直延续到现在,至今仍是社会的核心价值。西方社会在面临同性婚姻这样的创新诉求和冲击时,还有健全的传统保守力量制衡它。这种制衡非常重要。中国这种制衡已经不复存在,因为中国的传统已经断裂。

我为什么说李银河的学问太山寨:看看国际学界关于同性婚姻的讨论基本概况吧,看看香港的也行。我可以负责任地说,在赞同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学术讨论里,没有人再用李银河这样的简单论证的。她的那些论证方式,不知道被驳倒多少遍了,没有任何受过良好学术训练的学者,还会在今天沿用她的这些论证。

有人说同性婚姻可以,近亲结婚不行,是因为怕生缺陷后代。那绝育后是不是可以?亲兄弟结婚呢?成年父子结婚呢?如果不允许,那是不是多数人的专制?人家也是真心相爱哦,也声称不妨害他人。也声称社会要多元,宽容。

刚刚有人在微博说我虚构同事的意见,绑架评论部。我刚才已电话逐个核实了当事人,评论部其他三人,都认定,他们曾经亲口对我说过,他们不赞同同性婚姻。还有一个是我,态度就不用说了。当然,就像我在那条微博说的一样,这只代表他们个人观点。说我伪造他们三个的说法,不是事实,特此声明,欢迎核实。

有一个纯属好奇的问题:赞同同性婚姻的,有几个是本科是名牌大学毕业的理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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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一些对他的观点的反驳意见:

阿强:同性婚姻辩论背后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2404000102du0t.html

李银河:《同性恋与乱伦的区别 》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2dvro.html

樱先生:《致南都评论员李铁,对<同性恋婚姻,绝非李银河说的那样简单>之不同看法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fa7a08b0102ds2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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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还有很多,不过大家也是成年人了,请自己甄别吧。

李铁的微博:http://weibo.com/profile.php?uid=1682868903&page=1

感谢小S同学的整理。

还有一篇志哥的
http://motss.info/viewthread.php?tid=16054&extra=page%3D1

这篇是老文。

从来不去关心,何况又不是帅哥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点,不过能引起社会的关注和讨论,也不错

那个樱先生写的太赞了!

本科是名牌大学的理科专业……工科不行咩?:yc_32:

https://forum.motss.cc/t/topic/14397/1

:victory:

我还以为是踢足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