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摊上的猫

“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没见过你的人不会明了”。

这已经是第几次同他一起坐在路边摊上吃烧烤喝啤酒。我数不清。
每次落座,我都会给他开第一瓶啤酒,然后悄悄把啤酒盖放进衣兜里。而后默默地坐在一旁,吃很少的东西,喝很少的酒,专注地听他说话。

有时候他会抱怨课业繁重,有时候会抱怨室友生活习性诡异,但更多的时候讲他的她。
自从他同她分手以后,我就常常在深夜陪他坐在路边摊上喝啤酒谈天。我说的很少,听的很多。

我听他说她怎样轻轻地将头依靠在他肩上,长而柔顺的头发落下来,温柔地铺满了他的肩头。我听他说她怎样向他喃喃诉说她的故事。我听他说她的笑是多么美。
说到这里,他开始哼李宗盛的《鬼迷心窍》。

“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没见过你的人不会明了。”

夜深了,他喝到微醺,我们揽着彼此的肩膀回寝室。
他转过头对我说,哥们你真好。

他偷偷在寝室养了一只猫。我们四个人一起饲养它,也懒得起名字,就叫它猫咪。
每当他从烧烤摊回来,它就会扑上来挠他。他对我说,他看过一部日剧,里面说这代表猫咪在吃醋。

我倒觉得是猫咪在心疼他。
我也很吃她的醋。他已经失去她了,而她竟却迟迟还没有。
我深叹了口气,将今天的啤酒盖收进抽屉里。

“叮当”。

情人节的晚上,他没有约我去喝酒。
他不知所踪。
我握着手机,不敢给他发短信,忐忑不安地上着网,猫咪躺在我的肚子上睡着了。

几近凌晨的时候,他回来了,说,哎,昨天情人节不知道哪个暗恋者给我寄了一盒巧克力,还是匿名的呢。
打着趣儿,然而他的笑近乎凄惨,脆弱得一戳就会碎落一地。

那盒巧克力是我送给他的,这是我做过的,最坏的决定。
他没有跟我讲这天他去了哪里做了什么。我也没有问。我们爬墙到校门外面,喝了一宿的酒。

那时我真觉得我可以永远陪他去吃路边摊——就算吃多了烧烤会得癌我也乐意。

——你有一根白头发。
——帮我拔掉吧。
我抬手将那根银白色的头发拔下来,亮给他看。喏。
他看也不看地甩甩手,拿起啤酒喝了一口。
——老了。
他叹了口气。

我没接话,只是将他的头发攥在手心里,在趁他不注意时,小心翼翼地把那根头发放进烟盒里。

毕业季。他已经搬走了所有的东西。
留下字条:哥们,再见。

寝室里只剩下我还在收拾行李。收拾完毕,望着狼藉的寝室,回想曾经度过的那些时光,去了楼下小卖部买了几罐啤酒,坐在他的床铺上独自喝起来。
喝了一半,想起身去上厕所时,发现床脚边遗落着一颗纽扣。我认得是他某件衬衫上的。他所有事情我都知道,他所有东西我都记得。

我拾起来,连同他写的字条一起放进抽屉。抽屉有很多啤酒盖、他的白头发、巧克力糖纸。这些都是属于他的,以及我们的纪念品。

猫咪从角落里跑出来,伸了个懒腰,然后跑过来蹭我,撒娇。

有关他的东西里,只有猫咪被我带回家了。

每一个收藏癖都有一颗柔软的心。
love you love you love you love you love you love you love you love you love you love you love you…

http://www.douban.com/note/200740041/

好安静细腻的文字~
我想很多人心里都埋藏了或多或少从未说出来的爱,可是那个人从来都不知道。

这样好吗?喜欢一个人就该让他知道嘛…哪怕是直男

第一句是李宗盛一首叫《鬼迷心窍》里面的歌词,那首歌是很动情的!

我觉得文字可以反映一个人的心境,然后这种感觉很喜欢。

所有的猫都叫“咪咪”

哈哈~ 你说对了!我看到猫就情不自禁想叫咪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