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4】二言——平等权益无需与个人成就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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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早在去年“人物专访”栏目设立之初,二言老师就在邮件组中表示支持,现在终于得以成行。近期二言老师回国将在杭州、上海、北京等地办讲座,这篇专访可以帮助大家对二言老师有一个了解。
二言的老家在宁波,那里曾有一家很大的中药店,名为“一言堂”。“一言”是旧时商店常用的表示不二价的匾,亦是独断专行的代名词。而“二言”的意思是兼听,即“第二种意见或看法”。1997年,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二言开始涉足同志公益,开始创办网络期刊《桃红满天下》,发表博文,开展讲座。正如其名,二言始终保持思考的自由和独立性,不以意识形态划分敌友,也不将看法所属的主义作为容斥取舍的标准。
本期采访的前七个问题是由Romeo拟的,颇为犀利,其提问从当下同性相关热点生发开来,提到了同性恋与乱伦、同性恋者争取权利时的“矛盾”姿态、影视作品中的“娘娘腔”等争议话题。二言老师的回答时亦十分用心,逻辑明析,观点深刻。二人一问一答,相得益彰。

——烟玉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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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访人:二言
采访人:Romeo 暖阳[/b]

热点话题

1、对于孙海英、吕丽萍夫妇的反同言论,您从普通人与公共人物的区别来要求他们慎言。同时,我们也看到,他们更是站在一个宗教的立场上。而且,我们似乎不能说让宗教与世俗生活厘清界限,不能禁止出于宗教立场的言论在俗世发表。住在玻璃屋的人,同样可以批评自己,因为对于基督徒而言,尽管人达不到神的标准,但是这个标准不会降低。从这个角度上,我们该如何评价孙吕夫妇的那些言论呢?

二言:我要求孙吕夫妇慎言,并不是因为他们的基督徒身份,而是因为他们的名人身份。作为基督徒,假如他们认为同性恋行为有违自己的宗教信仰,完全可以避之,就像回教徒不吃猪肉、摩门教徒不喝咖啡和印度教徒不吃牛肉一样,无可厚非。美国同性恋天主教徒有个团体叫“尊严”,他们恪守教皇的训喻,不从事同性性行为,但自我认同为同性恋社区的成员,而且不干涉其他同性恋者的生活,相互尊重,这就很好。

很多人并不知晓孙吕夫妇的宗教背景,只是因为喜欢他们扮演的影视角色,从而认同他们的所言。名人的言论会产生一定的社会效应,他们在公共空间里宣扬同性恋“有罪”论时,会影响到一些原先对同性恋不甚了解的影视粉丝,从而对同性恋人群造成伤害。对于这些言论,我们需要及时提出批驳,降低其造成的社会伤害。

借此机会说明一下,圣经确实是希伯来人早期历史的记载,其中有些训条具有亘古不变的普世价值,比如“爱你的邻人”,这对于很多人(包括本人在内)产生过正面影响,但圣经同时也反映了一些人类早期文明的历史和伦理,比如出于生育崇拜和维持部族“香火纯正”,旧约里多次出现有关乱伦的记载(而且不带批评或谴责),但假如有人将圣经作为包容乱伦的伦理依据,在当今社会只会贻笑大方。拿圣经条文来谴责同性恋也是同样的荒唐,就好象孔子有过很多有价值的言论,但假如现在有人以遵孔为由来倡导妇女要三从四德,很多妇女恐怕要造反了。

事实上,欧美很多教会在同性恋议题上也体现了与时俱进的姿态,比如已经有教会接纳同性恋神职人员,也有教会愿意为同性伴侣证婚,但国内教会由于几十年来没有足够的对外交流,来华宣教的教会大多是比较甚极端保守的教派,在教义上没有与时俱进,他们在欧美国家的影响力在减低,因此希望通过在中国扩大影响来“补缺”,这是需要提请大家注意的。

2、在同性恋者争取平等人权的行动中,一方面,我们坚持一种不可置疑的与生俱来的权利,而以一种强硬的姿态出现;另一方面,我们似乎又以一种弱势的存在出现,希望以同性恋者在当下社会中取得的成就来获得其他人的认同(尤其是拉“中间票”)。您怎么看待这两方面的关系?

二言:与生俱来的权利是道理的根本,但弱势的存在是现实。这两者之间看似矛盾,但我们在具体的社会倡导中无需将之视为矛盾,比如我认为在未来的五年或十年内,中国不可能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但我会加入呼吁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发声行列,因为同性婚姻议题使人们从生活的层面(比如财产共有权、劳保继承权、财产继承权,等等)来了解同性恋,对于推动社会理解有正面作用。也因为如此,这种呼吁的成功无需以同性婚姻在未来的五年或十年来内是否获得法律承认来衡量。

至于“希望以同性恋者在当下社会中取得的成就来获得其他人的认同”,我认为从根本上来讲,平等权益无需与个人成就挂钩,比如一个诺贝尔奖得主和一位拾荒人员在法律面前应该是平等的。与之同理,同性恋人权的平等权益不应该基于其成就大小。

但从公共教育的角度来看,很多人受偏见的影响,认为同性恋者是一种“社会危害”,那么让他们了解同性恋者的成就和对社会的贡献,有助于他们反思自己的偏见,并有可能转变看法。换一句话说,在很多人仍然对同性恋抱有反感和敌视的社会里,强调同性恋者所取得的成就是一种必要的反击策略。

3、“识得有缘无缘间,何分栽花与插柳。”您博客里的这首诗,似在说明一夜情未尝不可?“缘”是个讲不清的对象。我们能否承认,一夜情中欲望与冲动更占主导呢?但是,人是不是总有一种避免被欲望控制而到达自由的伦理抱负呢?

二言:这首诗其实是我二十年前大学毕业时,给几位同学的毕业留言,讲述离别之情,以及对未来是否还能够保持联系的一种迷茫,毫无情爱意味。不久前发现也可以用于描述一夜情,所以就改头换面地调皮了一把。不过这倒是说明,人类的很多情感具有共通性。

自由和激情是人的本性使然,但人是社会性动物,不可能事事按照自己的心愿。很多时候,我的个人心愿和别人的个人心愿会形成冲突,这时候就需要某种约束,而道德和法律就是这种约束的具体表现。当然,这种约束也可以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改变,比如一夫一妻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工业文明给予很多妇女以就业机会,教育提高带来的经济独立使人们寻找配偶时开始注重感情基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使越来越多的同性恋者浮出水面,同性恋社区的规模会扩大,一夜情更趋频繁,也会有更多的人希望其伴侣关系得到法律承认,这些都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挡也挡不住。

有人谴责同性恋者只去公厕和酒吧等寻找同类,这实乃站着说话不腰疼:大千世界是异性恋者的广阔渔场,他们可以在学校、公司和其他场合公开结识,又有父母、亲戚和朋友帮忙找对象。但同性恋人群不具备这些条件。很多人无法坦诚面对自己,没有人可以倾听自己,性爱成为其主要的情感发泄渠道。一夜情中肯定是欲望和冲动占据主导,因为双方相遇的时间短,相互之间了解非常有限,比如你不会对酒吧里遇到可心之人时,更多的是受欲望的驱使,不会探问对方的家庭和父母状况。在同志圈里,很多人初次见面时连真实姓名都不会透露,因此只剩身体的交流。

从单纯的自由和激情角度来看,人类不需要婚姻的约束,但在男女出生比例大约1:1的情况下,单偶制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因此社会就对之加以“奖励”,比如法律给予配偶的众多福利。同性恋人群是具有一定规模的客观存在,假如人们认识到同性婚姻有利于提高其生活质量,能够起到稳定人群的作用,那么通过法律来对之加以“奖励”(即给予法律承认)是值得考虑的选项。

4、我们似乎不可能寻找到人类社会的超历史的准则,准则的制定更可能是当下的权力博弈的结果。但我们的理性也在不断地拷问这样的准则,它是否有牢靠的基石。今天我们的反思使我们认识到,对同性恋者的压迫和歧视,是没有合理性的根基的。那么,乱伦是否也会如此(如果从一种中性的立场来看,似乎“乱伦”这个词是不恰当的,可以换作“长幼亲属或亲兄弟姐妹之间的性行为”)?至少您在博客里提到的“乱伦”与同性恋之间的显著区别——乱伦关系生育的子女极易具有先天性生理缺陷,乱伦关系中双方关系不平等极为常见——也并非那么显著:乱伦关系并不必然具有这两个特点,前者还可以通过不生育避免,而自愿的乱伦爱也非不可能。这里似乎也关涉到一个更大的问题:我们是要争取现有制度的认同,还是要彻底地变革这种制度?

二言:每隔一段时间,认为包容同性恋将导致乱伦合法化的伦理滑坡论总会沉渣泛起。姑且不论乱伦者生育的后代较有可能成为智障,但以下的状况和历史经验不容忽视:

1)对于同性恋者来说,同性恋情具有不可替代性,即一位同性恋者无法在异性恋关系中获得同样的满足,但对于乱伦者来说并非如此;

2)假如有人要提倡乱伦行为合法化,本着言论自由的原则,他们的这番倡导必须受到容忍,但他们也必须走既定的民主程序,比如展开公共倡导和争取同盟等,如妇女、有色人种和同性恋者争取平等权益一样。几百年来,要求乱伦合法化的声音不是没有,但至今没有取得进展。跨种族婚姻权利最初在美国一些州获得法律承认时,就有人预言人乱伦关系合法化将有日可待,但至今未见任何进展。这说明人们对此有明辨是非的能力;

3)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前提是同性性行为合法化,中国于1997年取消了对同性恋行为的法律惩罚,而乱伦行为至今在全球几乎所有地方仍然被视为非法。即使在国内反对同性婚姻的媒体人也不反对将同性性行为视为合法,那么按照他们爱用的伦理滑坡论,乱伦在中国合法化也将指日可待。那么他们为什么还不倡导再次将同性恋行为罪行化,因为他们心里完全明白:同性恋和乱伦不能相提并论;

4)一些人将乱伦等同性恋,并非真的担心宽容同性恋将导致乱伦合法化,他们心里完全明白乱伦不可能合法化,但出于对同性恋的反感和敌视,故意将将两者相提并论,以混淆视听。对于这些人来说,讲再多的道理也是白费口舌,因为强词夺理者的另一个特点就是对说理充耳不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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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知道您是否看过《失恋33天》?你的博文说,影视作品中以“娘娘腔”来消费同性恋,而引起同性恋者的不满。而在《失恋33天》中,男主角“王小贱”也比较娘,但是是个直男。他的“娘”似乎令很多观众喜爱。您怎么看这个现象?

二言:当今中国电影对同性恋人物打开了半扇门,但将同性恋人物作为主角推出还面临阻力。《失恋33天》中王小贱的人物定位正是这种半扇门的表现,可以说打了个擦边球。这个人物既可以被理解为男同,也可以视他为直男,影片对此不加明说,允许观众根据自己的心愿来设想。这番精明的人物设计造成一种刻意模糊,既避开了争议,又扩大了影片的观众群,有助于影片取得市场成功。

假如王小贱是直男,这不会引起直男人群的抗议,因为银幕上直男形象非常多元化,既有铮铮铁骨的英雄,也有书卷气十足的儒生,再还有调皮机灵的邻家男孩,等等。来一两个娘娘腔直男并不会被认为在“诋毁”直男形象,就好像他们不会抗议影片里出现直男杀人犯角色一样,这说明他们对自身的形象有着足够的自信。假如同性恋角色也呈现类似的多元化表达(比如现在欧美主流影片已经基本做到了这点),同性恋人群也不会抗议娘娘腔的人物出现在影视作品里。

同志人群对王小贱少有议论的原因如下:1)编导刻意模糊的人物性倾向使同志观众虽然心知肚明,但觉得无需让自己对号入座;2)王小贱在影片里是一个令人油生好感的正面角色,为观众所接受和认可,同志人群没有理由提出抗议,这与几年前的《非诚勿扰》有所不同。《非诚勿扰》虽然在台词中融入了包容同性恋的讯号,值得赞许,但冯远征扮演的娘娘腔是“噱头”。是被取笑的对象,即影片在“消费”同志人群,因此引起抗议就不奇怪了。假如影片将他设计为见义勇为救起落水的葛优,那么同志人群就不大会介意将之设计为娘娘腔;3)过去几年媒体有关“伪娘”现象和同性恋人群的报道日益增多,同志人群也在增大发声,人们正在从大惊小怪过渡到见多不怪。

附带提一下,在不允许出现同性性爱或明确指明人物的同性恋身份的年代,娘娘腔就成为剧中点明人物男同性恋身份的套路。换句话说,生活中的娘娘腔不一定是同性恋,但电影中的娘娘腔肯定是同性恋,就好像影视作品中戴眼镜穿白衬衣且文质彬彬的中年男子肯定是知识分子角色。

国内影视作品中,刻画得最现实也最真切的同性恋人物当数《立春》里的舞蹈老师胡金泉,他也是大陆电影史上第一位获得金鸡奖提名的同性恋角色。虽然人物设计也是娘娘腔,但此片推出时同志圈里居然波澜不惊,而一年后的《非诚勿扰》则引起轩然大波,原因何在?就因为《非诚勿扰》里人物说出了“同性恋”一词,而《立春》里同性恋人物是需要联系情节和人物表述来理解其身份,一些同志看完影片后都没有意识到这个人物是同性恋,而只以为他是个“怪人”。

6、同性恋,尤其是作为亚文化的同性恋,由于摆脱了(或者说是反抗)一种婚姻的以及日常生活中很多现实利益的束缚,而更可能体现出“审美化”的倾向。“生活模仿艺术”,似乎并不见得一定是生活收到了艺术作品的误导,而是艺术展示了我们对日常生活审美化的追求。这是一种“错误”吗?如果我们不能奢望一种“模仿艺术”的生活,那么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可以期待怎样的爱情呢?

二言:拿异性恋的例子来说,你所言的“审美化”倾向在欧美社会其实是工业化以后的产物。在经济落后年代,婚姻更多是一种经济联合体,因为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费用低于单独生活的费用总和,养育儿女也成为防老的必要途径。而在当今社会,经济发展使一个人的收入就足以养活自己,个人积蓄提高和社会保障的建立使减低了人们的生育愿望。这些社会变化对于家庭伦理产生了重要影响,一是寻找伴侣时更注重感情基础,即双方是否来电,二是生儿育女不是为防老,而是出自对孩子的喜爱。这些都可以被视为生活“审美化”的表现。

但以上所言与同性恋社区内的恋爱“审美化”还是有区别的。有人说“相比于异性恋,同志之爱更纯粹,因为它完全建立在性爱的基础上”,而不像异性恋那样参杂了众多社会关系(比如亲家关系往往是夫妻关系中的一环),但这种纯粹也注定了从大体而言,同性恋关系相对脆弱一些,因为社会关系本身就是对伴侣关系的一种约束和扶持。

“不是艺术模仿生活,而是生活模仿艺术。”这是奥斯卡﹒王尔德所言。我所说的“生活模仿艺术”是指一些人将作品中的描述视为生活的模板。文艺作品的社会功用之一就是帮助人们逃避现实。对于很多挣扎于现实的人来说,这种逃避起着某种心灵洗涤和心理调适作用。但一般人由于对于现实了解很多,不会将现实与作品等同起来,比如你在普通家庭环境里长大,目睹父母的婚姻,其中既有欢笑,也有争吵,这些都有助于对于未来婚姻形成切实的预想。还有,电影中幸福美满的几乎都是俊男美女,而现实中不是这么回事,大家不会将作品中的幻想等同于现实中的追求。

同志文化建设不仅牵涉到同志电影或小说的创作,更应该包括社区建设,展示同性恋人群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如何处理伴侣关系,如何搞好与父母的关系,等等,这不仅要求媒体给与同性恋人群更多的发声机会,也应该让更多的同性恋者了解到社区资源的存在。在社区建设难以取得进展时,同志小说和电影中就成为很多人了解圈子的重要甚至主要渠道。男同电影和小说中的人物总是英俊风流,也因此获得爱情或享受激情,因此一些外表平常的男同就认为爱情是帅哥的人生专利。再举一例,一些年前电影《蓝宇》在同志圈里引起很大反响,很多人津津乐道里面的一句台词:“两人要是太熟了,就不好玩了。”很多同志将此作为恋爱信条,其实这句只是听上去显得很聪明话而已,诚如崔子恩说得好:“不要讲电影里的台词当做生活的真谛。”

7、一方面我们说当前社会有一种对同性恋的隐形压力,另一方面我们常鼓励同性恋者不要被自己想像的困难挡住,要勇敢的走出来。我们该如何正视这种社会压力?在这种压力下,应该怎样选择?

二言:从社会的层面上来看,我倾向于鼓励一些有条件出柜的朋友走出来,当然这个所谓的条件受个人的职业、家庭和性格等影响,无需一刀切地鼓动大家一切行动听指挥,保持步调一致。

对外而言,我们可以呼吁媒体友善对待同性恋人群,营造一个包容的社会。对于同志社区而言,需要建立某种支持机制,比如热线和同志团体,让他们感到有人会倾听自己的心声,而同志团体本身就提供一种相互帮持的气氛。另外,即使没有条件走出来,同性恋者也应该建立自己的朋友圈,因为很多同志不便对外表露身份,但和同类人一起则能够坦诚地做回自己,这对于维持心理健康很有帮助。所以我鼓励同志们走出去,多认识一些生活中实实在在的朋友,大家可以一起谈天说地,一吐为快,而不是成天沉浸在网络的虚拟世界里。

8、关于“方韩之争”,您发表了不少文章,将此话题与同性恋议题进行了一些联系和阐发。韩寒的《三重门》中曾有这样一段话“据一个古老传说,上帝造人时,第一批出炉的人都有两个头四只手四条腿,就是现今生物学里的雌雄共体,可上帝觉得他们太聪明了,就把‘人’一劈为二,成为现在的样子,于是,男人便有了搜寻靠近另一半——女人的本能。当然也不乏找错的,就是同性恋了。”关于这个传说,柏拉图的《会饮篇》原文中究竟是如何叙述的?其原意是什么?另一部脍炙人口的文艺作品《大明宫词》中也有涉同的情节(李弘与合欢、明清远和李泰),但在表现同性恋的态度上却有所不同。作家们是否可以根据自己的好恶来预设作品中对待同性恋的态度而不顾对公众可能带来的影响?对于一些文艺作品中明显的“反同”倾向,我们又应该做出怎样的回应?

二言:《三重门》引用的是柏拉图《会饮篇》里喜剧家阿里斯托芬有关同性恋由来的论述,但有一定出入。阿里斯托芬的叙述概述如下:世上本有太阳、大地和月亮,太阳生出男人,大地生出女人,月亮生出男女合体的阴阳人,人之初时每人都有四只手、四条腿和一张脸。后来人自诩力量强大,开始反叛神祗。宙斯发怒,伙同太阳神阿波罗将人劈为两半。劈成两半的男人一直在寻找另一半——这是男同性恋的起源,另外两群人则可以被视为女同性恋和异性恋的起源。

《会饮篇》是人类历史上讴歌男同性恋的最早篇章,但这种讴歌有一定的社会原因。古希腊的哲人们认为崇尚精神应高于崇尚肉体,因为精神是永恒且常青的,而肉体会走向衰老和凋亡。其它文化也有类似的表达,比如贾宝玉眼中林黛玉与薛宝钗的区别。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对精神的崇尚与知识密切相关,而古希腊的教育机会几乎是贵族或有产阶级男性的专利,所以对精神的崇尚就由男性指向男性,这和今日所言的两厢情愿的同性恋情有所区别。

我们可以通过《会饮篇》来了解古希腊的历史和文化,但不必将里面的观点当作教条来搬用,因为当时人们的知识积累有限,很多观点在现代社会看来,是很可笑的,就像柏拉图的很多政治和社会主张根本无法适用于当今世界。但我认为,和众多古希腊作品一样,其间所透出的探知真相和探索真理的精神是不可磨灭的,辩论时的宽松氛围仍是现代社会应该持续倡导的,这也是我此回加入有关韩寒代笔门之争的根本原因。

说到文艺工作者对同性恋的态度,我们无法限制创作者通过作品来表达自己对同性恋的态度,比如一些反同或仇同作家的表达。由于作品会影响到很多人,因此有必要对于这些伤害同性恋人群的言论做出及时和有力的反击。在具体操作上,同志人群可以考虑成立类似于美国的同性恋反污名联盟(GLAAD)之类的团体,监督媒体言论。还应该鼓励同志圈的写作好手在网络上发表文章,有理有据地反驳各种仇同和反同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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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话题

1.能回顾一下您的自我认同历程吗?最早发觉喜欢同性是什么时候?完成自我认同时对您影响最大的人或事是什么?

二言:我小学二三年级的时候就意识到自己的同性恋倾向,虽然不知道这被称为“同性恋”。当时正值文革结束,但爱情仍是公共空间的禁忌话题,电影里没有男女相恋。可以说,我是在“性的真空”里成长,在没有受任何人诱导的情况下自然而然地发现自己喜欢同性,从来没有对异性产生过任何感觉,也从来没有人告诉我“异性恋是对的,同性恋是错的”之类的话。

我从来没有为自己的性倾向感到愧疚,难以说有什么事件影响到自我认同。中学时,读到的杂志偶尔提到同性恋,里面的描述正好符合自己的心理感受,所以当时就知道自己并非世上唯一的同性恋,但并不得知还有同性恋社区的存在。到美国后才从书籍和网络上得知国内有着庞大的地下同性恋社区,比如老家宁波的一个江边公园就是一个同志基地。后来我回国时去过那里,与一些人有过交谈,其中不乏几位上了一定年龄的,他们谈起自己的过往经历,我得知即使在这个中型城市,几十年来也一直有同性恋社区存在于地下,只是不为人知而已。

2.最早涉足同志公益是什么时候?是什么因素促使您关注这一话题?同志公益事业于您现在的工作有没有影响?

二言:说来很偶然,那是1997年,有两位来自北京的同志伴侣到美国做商业考察时,借住在我家,我第一次接触到国内有关同志议题的印刷物。我让他们帮我和这些人士取得了联系。当时有人认为,只要制度一改变,同志权益就能够顺利展开。当时正值夏威夷同性婚姻合法化之争告一段落。虽然法庭判定同性伴侣应该享有平等的婚姻权利,但后来遭到选民公决的否定。我一直在跟踪媒体上的相关报道,得到一些启示,于是写了一篇《中国同性恋议题政治化与非政治化之探讨》一文,倡导如何在现有体制下展开权益争取。这篇文章在国内同志圈和学者圈内引起一定反响。不久后,浙江《精神卫生通讯》展开专题辩论:中国是否应该取消对同性恋的疾病诊断?当时我正在匹兹堡一家医院的精神病科担任研究助理,也参与国内的这场辩论。《精神卫生通讯》刊出的十几篇文章中,有四篇支持非病理化,其中就有我的一篇投稿。这是我平生第一次自己发现自己文字和观点能够产生一些影响,这激发了我的信心,我也是从那时候起开始系统地关注同性恋议题,开办了网络期刊《桃红满天下》,以推介与同性恋议题有关的严肃性信息,自己也定期写一些文章,并参加国内的一些研讨会。

假如投入公益的心思过浓,对于职业发展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但我不觉得有任何遗憾。思考是人生的乐趣,我也非常享受寻找话题、组织材料到动笔写作的过程,感觉每天都过得很充实。由于只能利用业余时间投入写作,因此这方面的发展是有限的,但日后回顾一生,这些投入肯定是我最珍视和最值得骄傲的人生经历。

公益领域的工作机会少,因此我一般鼓励大家拥有一份稳定职业的同时,投入一部分精力和时间来做公益,这不仅可以充实个人生活,而且经济来源有保障的话,自己也有更大的个人自由来选择所感兴趣的公益领域。

3.您从事的是银行、金融一类的职业,而主要兴趣则在于影视、文艺,有没有考虑过以后专门从事文艺方面的工作呢?

二言:我的职业背景对我的思考和写作很有影响,比如将影视作为讲座的题材,其间就有几个原因:1)我不从业于学术圈,没有条件像专业研究者那样展开实地考察,也不打算采用问卷问答等方式来撰写学术论文,但受以前的学术训练和目前职业背景的影响,我偏向于从逻辑和实证的角度来看问题和现象,比如我几乎不碰任何有关“主义”或“流派”之类的理论书籍,而是侧重于了解历史和社会状况,从中获得信息,提取认知;2)从实证角度来看,影视是我力所能及能够搞到的资料,电影对我来说既是一组组数据,也是可以展开具体分析的文本。我近年来的所有讲座几乎都是将电影作为“历史的见证”,用同性恋平等权益道路来反映人类知识积累和艺术创新的进程,这种方法与我的学术背景和职业习惯一脉相承;3)在过去的十几年里,我在国内高校做过多场讲座和讲课,发现有视频配合的讲座效果甚佳;4)考虑到各地同志活动中心的需求,大家普遍对于影视比较有兴趣,而形式也比较活泼,但我尽量在讲解中融入相应的历史和文化背景介绍;5)个人对于影视也有很浓兴趣,整理和编辑视频材料时乐此不疲。

如有机会,我的心愿是在文艺评论和文化交流与传播方面(包括营销和公关,不局限同志议题)有所发展。比如中国目前的很多评论(包括时评和文艺评论)基本上还停留在道德评论和政治评论的层面上,往往情绪高于内容,说白了就是没有做到就事论事,这既与我们的文化传统和现行体制有关,同时也体现了知识积累的不足,这是我以后会着重关注的方向。不过我不会从事具体的作品创作(比如写小说和剧本),因为感性思维和想象力不是我的长项。

4.酷儿论坛人物专访栏目从去年设立至今已经做了十多期了,涉及了男女同性恋及跟同志相关的一些人群,关于这个栏目您有什么建议?酷儿论坛从2002年建立至今也走过了十个年头,您对于我们的论坛有怎样的寄语?

二言:非常感谢酷儿论坛为我提供交流的平台,很荣幸能成为你们的人物介绍,非常盼望和大家见面。
我一直认为,有关同性恋议题的讨论不仅仅以提高同性恋人群的权益为目标,同时也是解放思想的倡导手段之一,具有一定的外溢效应,说“基佬救世界”也不夸张。酷儿论坛就是这样一个让社区成员抒发心声、与社会保持交流的平台,希望有更多的人了解酷儿论坛,有更多的人加入。

后记:相信大家看完二言老师的访谈后都或多或少会对其中的一些内容有自己的思考。我这里谈一点自己的感触,就是关于“圈子”这个话题。二言在访谈中提到,面对社会压力时,我们可以在同志团体中寻求帮持,亦应该建立自己的朋友圈,这对维持心理健康很有助益。对此,我很认同。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和部分人一样,对所谓的“同志圈”是排斥和鄙夷的,现在分析大概是因为当时自己的身份认同做得不够好,也因为受到媒体对同志群体的一些歪曲性刻画,觉得自己怎么能和那么一群“风骚高调”的人混在一起。
我真正从网络走出来,结交现实中的朋友是10年的夏天,契机是因为遭遇了失恋,然后在学校的同志QQ群里各种倒苦水,也因此聊了几个朋友,然后出来见面、吃饭、逛街、游玩,之后慢慢的结交在一起,形成了一个朋友圈,大家没事的时候就聚聚,聊聊感情、学业、工作,相互安慰和鼓励对方。现在看来,如果没有这些朋友,我当初很可能因为失恋而消沉下去,变得抑郁悲观,更不可能像现在这样出来为同志群体尽自己的一份力。
所以,“圈子”并不可怕,“混圈子”也不是评判一个人滥情或者私生活乱的标准,我们身处社会就免不了要和社会发生各种各样的联系,以及根据自身的特征、兴趣等处于各种各样的“圈子”中,既然如此,在你确定自己性向的那一刻,你就已经被自然划入同性恋群体中,你要找一个同性恋群体内的恋人却不允许恋人身处群体内,这本身是一个很荒诞的逻辑。与此同时,我身边许多感情稳固的恋人都有着一群“同志圈”的朋友,当他们感情出现危机,他们的朋友会帮他们疏导。
而那些身为同志却排斥“同志圈”的人,失恋出来征友,征到立马消失,一旦感情出现问题,双方无处倾诉,没有人帮他们化解,也没有人去劝导安慰,是多么可悲的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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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言老师将于本周天下午到杭州做讲座,欢迎大家积极参与,现场与二言老师进行交流,详情请点击:https://forum.motss.cc/t/topic/166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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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看《三重门》的时候没想那么多,今年寒假再翻的时候就注意到了。

受教了,感觉博学多才的一个人物,等我多努力努力

路过留爪,三重门目前看过一点点,还没时间看完。

于是我就不解了,同性恋者只是性取向不同,然而同样可以取得成就,由此“光鲜”起来。问题是那些患病者、残障者呢?他们本身身体有缺陷,又如何靠“成就”来争取权利呢?尤其是一些精神病人或者智障者,社会对他们的偏见仍在存在,每当我周围的人提起“杭州七院”时不是戏谑就是用来骂人。

另一方面,二言既然提到“平等权益无需与个人成就挂钩”,那么我就要追问一句:平等权益是否要与“合理性”挂钩呢?在争取同志权益时,很多“活动家”都在强调性取向的不可变、先天形成,来说明同性恋成因的“合理”,难道只有在有这样的合理性情况下,我们才可以去争取权利吗?

好高端的人物专访啊……

感觉参与同志公益的同志们真伟大……

这个采访学术味好浓,呵呵

搜索了一下“取向”,居然没有提到。稍微看了一下,认为二言很一般,只能说些绣花言语,远不如志哥和星星老师的水准

关注也是力量。我虽然没本事像二言那样做那么多事,但我也在推进。

教主姐姐说得很好。不过我觉得二言说的“反击策略”只是一种引起注意或者让人开始转变观念的阶段性策略吧,最终需要让人知道同性恋者是“凡人”而非优秀的人有成就的人,但这种“反击策略”是可以专门应对某些偏见的辅助手段

一切都是“手段”,但绝不能“不择手段”。
妖魔化和神圣化都是两个不可取的极端。

另外至于说“圈子”的话题,同性恋者在“地下社区”交友是形势所迫,在同志圈内混迹是有二言和KIOKIO所说的这些好处的。不过我个人不太喜欢自己的生活被一个个不同的圈子割裂成不同的部分,我不喜欢在同志圈里是锄药在别的地方是贾哥,好像做着两个不同的人一样,这是我全面出柜的原因之一吧。我当然不会向直人朋友暴露谁谁是基佬,但我尽可能的希望到哪里都是真实的自己。这两天我高中来浙大的校友要求我把男朋友带去聚会就让我很高兴。我想同志公益做的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希望可以实现一种无差别的对待和生活方式。

“神圣化”是宣传的侧重没把握好吧,同性恋者取得各种成就是事实,一味强调这些就是“神圣化”。但正常的提到这些也是对同性恋者形象真实的展现。而对于一些人指责同性恋败坏社会风气毁掉社会什么的,或者说“妖魔化”,这些事实是有力的回击。

要的是真实客观,兼听则明。

但肯定有不同的社交圈,不仅仅是因为性向造成“同志圈”和“异性恋朋友圈”,还会因为爱好形成不同的圈子,比如我和喜欢摄影的朋友会有一个圈子,喜欢旅游的朋友有一个圈子。还会有同事圈、同学圈等等,在这些不同的圈子里,不是说割裂了自己,只是在表现自己的时候可能会突出自己很多方面的一点,但自我的内在秉性是不会改变的。
我所反对的是动辄就说”我不找混圈子的“或诸如这类言语,好像这个圈子多么肮脏和给他带来耻辱一般。抛开有朋友圈是好是坏不谈,身处”圈子“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不是谁说我不混就不混的,除非自己连同志身份都不承认,也不和同志谈恋爱,不然你就是在混这个圈子。
”圈子“不是个贬义词,也不是造成分歧或区别对待的罪魁祸首,我们应该理性的看待。

但是还是有不一样的啊。比如你大办寿宴,你可以把你什么摄影圈啊同事圈啊等各种不同的朋友都请来摆几十大桌,唯独同志圈的朋友就不一样。其他圈子虽然也许大家也都不认识,但原则上只要你愿意也可以让他们互通,就是说你有这个自由去这么做,同志圈就不行。如果同志平权真做好了我们还是可以有“同志圈”存在,但是情况就大大不一样了

你是站在群体对待不平等的角度来说,我也不赞成人为的去割裂“同志圈”和“普通朋友圈”,甚至我是反对这样的割裂的。之前我就说过,当有一天,普众不因你是同志而贬低你,也不会因为你是同志而关注你,那么同志这个群体才得到了真正的平等权。
但是作为因为特征(除了性向还有身高、性别、疾病等等)所导致的圈子和因为兴趣所形成的圈子,它们的存在是客观事实,也不是造成区别对待的根源,比如我宴请朋友确实可以宴请兴趣圈的所有朋友,可能不会宴请同志圈的朋友(事实我去年的寿宴只宴请了同志圈的朋友),但这和我身处圈子这个事实无关,也不是我鄙夷或者否认我是这个圈子的理由。
所以说到底,我们所反对的东西是相同的,就是那些对“同志圈”有偏见的人,不过你关注点在普众,我的关注点是本来就是同志群体的那些人。

还有一点,讲性取向不可变性或先天形成也没有什么错吧。争取平权自然不用跟“合理性”挂钩。什么样的行为是自由的?不是“合理”或“正确”的行为才能有自由,原则上只要不损害他人权益的行为都应该是自由的。我天生不是同性恋我可以跟女人在一起但我就要搅基也不应该受到政策和法律的限制。但讲同性恋的先天形成也好或者不能主观改变性取向也好,一来探讨成因问题是学术上的需要,二来事实上这些论点对同性恋去病化,对停止对同性恋的“治疗”起了推动作用,姑且不论需不需要一定用这样的论点才能完成上述推进,但事实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