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文瑄:同性恋其实是一个假概念——从“把性还给性”到“把性还给爱”

站在生命与爱的本质立场,“同性恋”其实是一个不能成立的假概念。

因为这里所说的同性、异性,是一个“生物学”或“生理学”概念,但恋爱却是一个“爱情学”的概念。用生物学来界定爱情学,明显是一个范畴的错置(但很不幸,事实上这误解却非常普遍)。原来“爱情”本质上是心上事而不是身上事,虽然也必然通过身体或性来表现与传达,但这时的身体或性却已经是“身心一体”的身、“性爱一体”的性,而不是生物学上只是身体的身,或生理学上只是生理需求的性了!

那么,这两种对身体与性的看法有何重大不同呢?

从生物学、生理学看来,身体与性别只是“个类概念”,所以你我同属人类(动物界、脊椎动物门、哺乳纲、灵长目、人科、人属、人种),两个男人同属“男性”而与女人为“异性”。

但从身心一体的“生命学”、“人性学”或“爱情学”来看,则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特殊存在(没有任何人与我完全相同),生物学、生理学或整个科学都是把每一个特殊而丰富的个体约化了,但取彼此某些简单的共同点而归为一类(却忽略其他更多,更微妙的差异),遂使得每个个人丧失其主体性而沦为某个抽象概念的外延或某个集合的分子。换言之,人的身份与地位由本沦为末、由特殊沦为同质、由具体真实沦为抽象空泛。现代人活在严密分工的社会体制中,沦为一个角色、零件乃至数位符码,为什么会感到如此空虚苦闷?答案很简单,不过是“人”的身份(具体、真实、丰富、独特)的丧失罢了!

你爱上的是独一无二、无可替代的他

但是,在爱情活动中,却是最需要人充分恢复他作为一个“人”的身份与色彩,才能有效进行的(才能获致恋爱的愉悦与自我的存在感),所以爱情也的确是助人拔出苦闷生活的最有效的途径。而恋爱的结果是否真的有效?落实下来,端看你在恋爱的时候,看待你的情人是一个独一无二的神奇生命呢?还是一具如衣服般可以替换(当看到一件更美的新衣时就换了)的躯壳?

常听到有人安慰一个痛苦失恋的男人说:“天涯何处无芳草,干嘛这么死心眼呢?女人多得是,再追一个就是了嘛!”

这就是典型的视女人为芳草,为物件,可以比较,可以替换的大男人心态。其实爱情的本质就在你爱上的是一个独一无二的她,不是她的任何属性(她的青春、美丽、气质、谈吐……)而就是她(她的所有属性都只为呈现“她”),属性是可以比较替代的,独一无二的她却无可替代。所以,一个人会爱上另一个人,就是天地间最大的奥秘,因为一个完整具体、真实存在的生命就是“道”,而爱上一个人,就是一种见道的高峰经验。

从“爱情学”的角度看来,所有的恋爱都是“异性恋”

当然,必须明辨的是你的爱是真抑或是假。如果你爱的是真实具体,独一无二,也就是“身心一体”的她,那就是真;而基于“有真人而后有真知”,所以你的存在状态也一定是真我;反之,如果你爱的只是她的身体或她的种种属性而不是她,那就是假,而你之所以会如此有眼无珠,也正表示你此刻的自我存在状态也假。

据以上所论,可知所谓真爱,就是一个真实、独一无二的人爱上另一个真实、独一无二的人。这时他们各自的性既都独一无二,所以当然是“异性”。所以,在爱情学的角度看来,所有的恋爱都是异性恋(当然此时所谓的“性”,不是生物学概念,而是人性学概念)所以才说同性恋是一个假概念,或说唯一可称之为同性恋的,就是爱上自己(自我迷恋、水仙情结)。

古代利用性来进行社会秩序的控制

上文说,同性恋是一个将生物学概念(同性)与爱情学概念(恋)误接在一起的假概念,由此论证所有的恋爱本质上都是异性恋,唯一的同性恋就是爱上自己。但,这样的误接是如何发生的呢?

原来,这是由于古代的政治家、社会制度的设计者,为了有效进行社会秩序的控制,而利用了性(交媾)与性别(男女)所导致的。

他们用的办法很简单:第一步,先将男女两性隔离(男女授受不亲,女性被禁闭在家庭不许任意抛头露面);第二步,利用男女生理上的欲求,却设计必须先通过社会机制的审查允许,才能得遂所欲(即先明媒正娶再送入洞房,而严禁婚前——尤其是女性——性行为)。这里,遂产生了个人与社会体制间的利益交换——社会体制根据什么来批准男女们的结婚申请呢?答案就是,你得是一个符合社会利益的好男好女(男要勇敢、坚毅、勤劳。负责、上进;女要身家清白、贞节柔顺、三从四德)。于是男女们为了得遂所欲(自己的利益),只好努力修身以成为被社会接纳的好男好女(社会的利益),才能顺利结婚,满足性需求。

在这相互间的利益中,性与性别遂在生物、生理学概念之上凭空加进了种种社会学内涵,而变成社会学概念了!这可说是人的身体、X欲变得复杂的开始。从此男求女就不只是生理欲求而已,还带进了被社会认可的安全感,为同侪艳羡的光荣感(当娶到一个被审查为极品的好女子时),证明自己是好男人的尊严感等等社会价值的意涵,至这些社会欲求还超越了生理欲求,异化成为了满足社会要求而勉强结婚、为了满足自尊心而性侵害他人等等后遗症,而使得性蒙上了许多阴暗淫邪的色彩,两性关系也渐变质为男女间的利益交换(男用金钱权利交换女的青春美貌性服务)乃至权力斗争(在互动关系中争取主导权)。但这些阴暗成分却依然躲在符合社会常模(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外衣之中,伪装成正常的男女关系。这就是为什么到了人性解放的现代,传统婚姻愈被质疑的原因:正因为婚姻与男女关系中的许多争执伤害、黑暗腐败都被僵化麻木的传统体制所掩盖、纵容之故。

让性爱合一,身心一体

因此遂有了近世的性解放潮流。什么叫性解放?其要点或程序有二:

其一,就是先要将长期以来借给社会去做维持社会秩序之用的“性”要回来,也就是要卸除长久以来被凭空加在性身上的社会价值,将性还原为单纯朴素的本来面目(单纯的生理需求)。

但人毕竟是人而不是动物,其实并没有单纯的生理需求这回事,性,还是应该找到他更合理相配的主人,那就是“爱”或“爱情”,这就是性解放第二阶段的课题:让性爱合一、身心一体。

要言之,性解放的第一阶段是“把性还给性”;第二阶段是“把性还给爱”。

根据上述的义理,我们再来看待所谓“同性恋”问题,就会更清楚了。原来一般对同性恋持排斥、质疑态度的,几乎全都是持社会学观点(同性恋不符合社会善良风俗、会破坏社会秩序)或被社会学极端化的生理学观点(同性恋太不自然了)。但如果我们改采以心灵的亲密关爱为本的人性学、爱情学观点,就应该对准焦点,看这一对恋人是否真心相爱?或他们的感情品质是否良好?而不必管他们是同性异性。若然,则身体或性只不过是他们表达爱的管道罢了!真诚相爱的人,一定能找到最恰当的行为方式来互相表达,哪有什么自然、不自然的问题呢?(否则老夫老妻们已经没有狭义的性生活了,他们就不能相爱了吗?他们的感情就不自然了吗?)而如若不是真心相爱,感情品质糟透,整天吵架互相伤害,则异性夫妻也是很够瞧的,又哪能仅指责“同性恋”者而对异性夫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呢?

真的,回到身心合一、性爱一体的人性学观点,去看一切纷扰的感情现象,才能得到正解。

——原帖地址:http://www.danlan.org/disparticle_43720.htm

这个就是那个赵文瑄么?

我倒觉得他的逻辑才是充满了假概念,又在拿一般和特殊作文章。这世上有脱离了身的心么?有不具任何属性的人么?

就是那个赵文瑄!

这不是他自己写的,是转载的,他微博似乎提到过

嗯是这样。不过觉得本来这就是一种文学的描述吧,本来就没有严格地定义过“爱情学”是个什么东西,就像会有人说“真爱不分性别”一样

原来赵文瑄蜀黍除了会卖萌还会玩深刻啊。

爱这种东西是很主观的,有人愿意被标签,有人不愿意。而把这两类人区别开来,本身也是一种标签行为:onion_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