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媒:台同性恋权利运动 从《孽子》到“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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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第一个公部门设立的同性恋中心,入口处朱墙辉映彩虹旗。 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中新网9月10日电 BBC中文网7日刊载文章指出,早年同性恋在台湾地区是隐匿在黑暗角落,可是经过多年社会的演变和同性恋社团的努力,台湾地区如今除了每年举办号称是亚洲规模最大的同性恋游行之外,也逐步地向同性恋婚姻平权方面努力。尽管如此,同性婚姻的在台湾地区虽然似乎还是有极大的争议,而解决争议似乎也是要花费很长的一段时间。[table=98%,rgb(238, 242,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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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编如下: 早年同性恋在台湾地区是隐匿在黑暗角落、人曰不可说的禁忌,说到同性恋时几乎都是贬义词。 可是经过多年社会的演变和同性恋社团的努力,台湾地区如今除了每年举办号称是亚洲规模最大的同性恋游行之外,也逐步地向同性恋婚姻平权方面努力。 在台北如今已经改名为“二二八纪念公园”的台北新公园,以前到了夜里就是同性恋们聚集之处,知名作家白先勇的《孽子》也是以这个当年人眼中的禁忌之地为背景。 八十年代,仍在戒严之下的台湾地区,同性恋或者是LGBT(同性恋、双性恋以及跨性别,亦即同双跨)权利不可能成为议题,甚至还可以算是避谈的话题。 不过,在那个时候,《孽子》拍成了电影,虽然没有任何大胆的镜头或者是画面,但是当年这部电影上演,造成了轰动。 后来,如今已经跻身奥斯卡金像奖导演的李安,拍摄了以美国为背景的《喜宴》,同一时期的台湾地区随着开放,同性恋权利也逐渐搬上了台面。 2003年台北的街头首次出现了同性恋游行,从当年数百人,到了2012年,参加的人数已经达到了数万人,高举象征同性恋运动的彩虹旗走出来。 警察也从70年代在新公园驱赶同性恋,变成了为同性恋游行开道。许多大学、甚至高中也成立的同性恋的社团。 不过在相关的法律上,演变的速度就没有那么快,有关同性或者多元婚姻、家属权认定、法律地位等等,仍然没有进展。 同性恋权利也曾经是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的辩论问题,但是候选人都没有明白的表示支持或者反对,除了部分宗教团体之外,不少被同性恋团体形容为“保守派”的政治人物也非常反对同性恋婚姻、甚至同性恋权利。 所以台湾地区的“立法委员”曾经在2003、2006两次提案修法保障同双跨的婚姻权,但是被部分保守派“立委”反对而撤案。 这次支持同性恋权利的“立法委员”决定在9月“立法院”开议的时候,再次推出多元婚姻修法草案。 参加9月7日马英九办公室前“凯达格兰大道伴桌争取婚姻权”活动的吴伊婷向表示,到场参加的有民进党和国民党的“立法委员”或者是“立委”代表,因此她认为似乎今年通过“同性或者多元婚姻法案的机会还蛮大”的。也有人笑称,“革命尚未成功、同性恋仍须努力啊!” 台湾地区本身的民意调查显示多数人可以接受同性婚姻、认为从人权的观点,法律不应该剥夺任何人结婚的权利,不过民意调查也显示,接受同性婚姻,很大一部分的先决条件是“不是发生在我家里面”。 由此可见,同性婚姻的在台湾地区虽然似乎还是有极大的争议,而解决争议似乎也是要花费很长的一段时间。(威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