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曾经的经典——《未名湖畔的爱与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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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看着这篇小说走进G的世界的...于是就怀旧了一下下丫

忘记有没有看过了。。。好久没看小说了。。

曾经还有幻想,到那两幢宿舍楼下看看当年的二位生活过的瞬间

突然好想去北京

空楼?

:em_04:姑且当他是期房吧…


各位亲们如果喜欢的话就顶一下,我会陆续的把全文贴出来哒:)

致阅读本文的朋友:

本文记录了两个少年——于雷和陈可之间的相互爱恋,相互折磨,以及他们和他们周边的许多人在京大经过的40个月的故事。

最初开始写他们的故事是在很久之前。那时候一个相熟的朋友在京大的民间BBS,也是当时中国最大的论坛的同志版上混得很好,我把最初写的一些东西给他看了,他说倒是有意思,不妨接着写出来,在此地连载也好。可还没来得及把第一部分贴出去,这个论坛就被中宣部关闭,京大最后一个自由、开放的言论基地也就没有了。我于是把这个断断续续的失败的小说停了下来,毕竟没有一个作者愿意在失去了读者的情况下继续写作。

到了晚近的一段时间,把手上的工作停了一些,感觉清闲了不少,无意中又看见了当时写的这些东西。时隔多年再读这些已经略显陌生的文字,感觉其中的人和事仍能触动心弦,便又打起精神删删改改,把没能写完的部分重新构思了一下。就是想把它完成,也算是给往昔的岁月画上一个完满的休止符。

作者也算是文科出身,在京大的风花雪月中陶冶了几年,深知文字的不易。记帐一般的小说是可以当成作业来写的——小说写了千年,桥段总是那么一些。可真得要表达些什么,抒发些什么,但凡牵扯到人性的真实、感情的无奈,却总是显得那么下笔难言。

第一个说明

互相爱恋又互相惩罚,或者说是爱情对爱者和被爱者的惩罚,这是本文的主题。

很多同志们总是喜欢说:我们有爱的权利。但是,爱不是一种权利。因为权利总是指向一定的客体,而这种客体唯独在权利被实现的时候才有意义。你能说你有暗恋一个人的权利么?显然这是太荒唐了,因为暗恋用不着实现。如果你的爱只是藏在心底,并且甘于享受孤独,那这种爱就只存在于你自己的世界里,是谈不上客体,也谈不上权利的。

与其说爱是一种权利,不如说爱是一种可能,一种对每个人都开放的可能。就象是从路上走过,你可能会遇见属于你的那个他,可能会遇见后又错过了那个他,可能会错过了又急忙去寻找,然后找到了另一个他,甚至,你可能会因为过于专注地看他而被迎面飞来的汽车撞死,转世重生成了另一个人的他。不要忘记,任何可能都只是硬币的一面。在你追求爱的可能时,也必须面对另一种可能。

在认识到这一点之前,不要奢谈什么权利。

即使你有足够的运气,在人生的征途上看见了爱的可能,那也只是个开始。人和人之间的不理解是永恒存在的,这是真正的症结所在。正是因为我们永远不可能真实地了解对方,爱情才有了神秘而危险的气息。

它预示着幸福,或者毁灭。

它是爱,也是罚。

如果你有足够地耐心看下去,我相信你会在陈可和于雷的身上看到这种让人心痛的魅力所在。

第二个说明

时代已经改变了。我不想单纯为了戏剧效果而象很多人愿意做的那样,把人物的背景设定在一个同志爱情的史前时期。

就象《双城记》里写的那样,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

从好的一面说,没人再会为自己是同性恋而羞愧地自杀了,因为没有人再好意思拿同性恋作为攻击别人的工具。承认自己对同性恋的宽容态度,已经成为了知识分子阶层的流行和时尚,尽管他们中的很多人甚至还不相信同性爱情的存在。

从坏的一面说,坦率而言,我们都活在一个性滥的世界里。我们可以轻易地在这个时代里找到性,获得生理的发泄;如果你愿意把这种近似于野蛮的行为看成是爱情的前兆,你甚至也可以轻易地找到爱情。

在这一代人里,谁还把做爱当成一回事呢?福柯说,当性爱走出神圣的光环时,人类的文明前进了一大步。是不是这样且不做评论,事实是,我的确没有能力禁止小说里的任何一个人物去追求生理的快感——只要这不超出他们自己的道德范畴。

谁也没有这样的能力。

我感觉自己有义务把这篇倾注了那段岁月中所有激情的文章和所谓的"激情"小说区别开来。

但是,请不要用一种清教徒的眼光来看待里面的人和事。

第三个说明

本文从结构上说基本符合传统小说的要求,保持了传统小说的戏剧张力和以结局为导向的"公路小说"风格。在叙事手法上,以"万能第三人"的讲述为主体,结合了第一人称的视角,以期借此而表达出感情世界的多角度性、人和人之间的不理解以及完美的不存在。在时间的线条上,也非完全的直线发展,因为叙事角度的不同,时间必然也多少有些重叠。

任何的形式也罢。作者只是希望能够以最切近的角度,为这些年来他所经过的人和事,景与情,悲欢苦乐,爱恨情仇作一个完整的注脚。但究竟写出来了些什么,连作者也说不清楚,只能留待观者来指点迷津了。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在记叙中涉及的所有的人,事,时间,都不指向任何真实的存在。

所谓未名,即是没有名称,没有命名;既然未名,也就无所指。所有的故事,读者不妨权作笑言,姑妄听之。这段小小的废话既是向各位看客的一个说明,也充作是全文的序言。文字并不沉重,希望各位读的开心。

逆旅主人乙酉年春

未名湖畔的爱与罚

此间的春天来得晚,当日历已经翻过了三月,杨树上才缓缓地冒出新芽。但榆叶梅,连翘,山杏却都已经早早地听见了春的召唤,红一片黄一片地开了起来。这种一嘟噜一嘟噜的榆叶梅是京大春天里最常见的花,连翘也不少,常有人把这种皮可以入药的植物和迎春花混为一谈。

我记得,于雷,在他还是个刚刚从高中走出来的小孩子的时候,就曾经和陈可在南门一进来的大路上争论过这个问题。陈可说,连翘是三瓣的,迎春花是四瓣的,要是你连数数都数不清那就别跟我来争了。于雷很气愤,说,连翘挂的牌子写连翘,迎春花挂的牌子写迎春花,要是你连识字都识不全我还懒得跟你吵呢!

京大里的植物都挂着块牌子,大概是觉得此间的学生即使在欣赏风景之余也必然是孜孜不倦,好学不厌。的确,那条大路边上的黄花底下都挂着一块牌子,蓝底白字清清楚楚地写着:连翘。

我还记得那个时候陈可脸上的表情。他眼睛直勾勾地瞪着前面,目不旁视,就象压根儿没看见藏身在花丛里的身份证一样,气鼓鼓地一路小跑去了图书馆,路上甚至都没和于雷斗嘴。于雷可怜巴巴地跟在陈可后面,好几次想打破僵局,但话到了嘴边又咽了下去。

那条路叫什么我都已经忘记了,也许是从来都没搞清楚过,反正不是叫五四路就是叫民主路,都是一些在京大已经成为历史的东西。可他们当时的那段对话,还有两个人象是在跟谁竞走似的在路上拼命捣斥腿的情景,却深深地打动着我,以至于过了这么些年,依旧不能够忘却。

1、 于雷

于雷和陈可一样,都是在那烈火烹油,繁花织锦的一年考进京大的。那一年,当他们拎着行李走进校园的时候只感到京大精神铺天盖地,五四火种焚土燎原,师兄个个气宇轩昂,师姐人人面带桃花,一股热浪催得一群小新生们斗志昂扬,屁颠屁颠地立志要学有所长,扬帆远航。

一辆富康在京大南门停了下来,这在当年是北京城最好的出租车,一块六一公里。陈可很讨厌富康,他常常说这个名字让人联想到某种猪饲料,一个有尊严的人是不屑于坐这种车的。但于雷当时还无从知道今后他自己将很长时间无缘于饲料车。他从车上下来,司机从后备箱中取出了一个大箱子,一个小箱子。他是两天前到的北京,在父亲的一个老部下杨叔家里住了两天。杨叔现在混得很好,在一个大电讯公司做总裁助理,前途是极好的,家里也很宽敞。但于雷并不想杨叔跟着自己来学校,这和杨叔无关,他是不想任何人陪着自己来学校,他在心里用一种极富有磁性的男中音(这种声音是从来没有从他的声带上发出来过的,这是某种灵魂的声音——在于雷心中大概灵魂就是这么个类似于赵忠祥的声儿)告诉自己,我已经十八岁了,更重要的是,我已经是大学生了!

大学生这个词对于高中生是很神圣的,就好比高中生之于初中生,初中生之于小学生,六年级之于三年级,一年级之于学前班。因为有大学生这个词的鼓舞,于雷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要开始一段崭新的,朝气蓬勃的独立生活。

司机大叔放下行李,很亲切地在于雷的肩膀上拍了拍,"好好学!以后肯定有出息!"于雷满脸微笑地谢过了他,这句话以及它的各种变形版本,在过去的两个月他已经听过不知道多少遍了。但是,谁又会嫌别人夸得多呢?

从南门望进去好不热闹。只见人头攒动,摩肩接踵;五湖四海来相会,彩旗人面相映红;呼啦啦红旗翻卷,呀哈哈人嘶马叫;我问你从何方来,你问我往何处去;他说他是学生会,你说你是院团委;当爸妈的四处飞走说我儿子省市状元钢琴十级,当子女的结结巴巴说我爸妈有事没来就我自己。旅行箱的拖轮在水泥地上轰鸣着发出巨响,人手一张的传单四处反射着阳光映成白色的海洋。

于雷心里飕飕地凉了下去,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最恶心庙会一类人挨着人的场合,这是一种由历史原因造成的从心理到生理的双重反感。那一年,在他还很小的时候,于雷的父母带着他到外滩看灯展,周围的大楼比着似地秀出与平日不同的姿色。那时办一次群众活动的性价比是极高的,少说一千两百万上海人民来了一半。于雷有一次这样愤愤地对陈可形容那时的场景:"我可以负责任的说,那哪里是十里"羊"场,根本就是十里人场!如果海关大楼可以爬上去得话,我敢说那天晚上在钟楼顶上的五角星上都能戳死两个人!"而陈可则歪着脑袋说道:"看来儿童时期的缺氧经历确实会对智力发育产生毁灭性的影响。"于雷定了定神,咽了口唾沫强行压制住自己的恶心,把额发往头上抄了一下,整理了一下被斜挎包勒住的格子衬衫。该死!今天还在里面穿了一件黑T恤!于雷暗暗担心自己是不是在入学的第一天就要接受校医院的治疗。

天是极热的。

于雷很快就在人海中找到了法学院的大旗。是的,于雷是零志愿第一专业考上的京大法学院。为什么要学法律呢?于雷记得很清楚他的一位室友张勇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因为它实在很难让人忘记——如果这个答案被用毛笔写出来、贴在墙上、每天让你瞻仰的话:"为了实现正义而奋斗。"事实上,不论他们当时的心情如何,几年之后,这些日后获得了极大成功的律师们几乎没有一个人还能想起来正义是他们应该追求的目标之一,包括于雷的那位雄心勃勃的室友在内。当然,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成为了商业律师,远远地离开了法院,离开了诉讼,显然,也离开了正义。而于雷选择了法学院的原因更和正义扯不上一点关系,他一向的梦想是去学广播电视新闻,做电视记者,于雷会选择法学单纯是因为要平衡父母的愿望和自己的理想。由于他已经在第一志愿里填了另一所全国知名学府的广播电视新闻专业,所以也就象征性地在零志愿里填了一个法学——反正也不可能考上的,于雷当时想。

而现在,于雷站在法学院的迎新团面前,感觉恍同隔世,小小年纪就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命运弄人。所谓的迎新团,不过也就是四五个人加上一张不知道从哪拉来的破桌子而已。迎新团的负责人是法学院的学生会主席,是个矮胖墩,胖墩伸出手来紧紧地与于雷相握,于雷觉得他手汗很重,这并不是一个很让人感到愉快的见面礼。

胖墩说:"我是学生会主席,张帆。欢迎你来北大。"于雷突然觉得张帆的声音很象自己常在心里用的"灵魂之声",便意外地突然和他亲近起来。于雷于是答道:"主席好。"话甫一出口于雷就想痛扁自己。主席好?难道是在演革命话剧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不得不说,这个站在红小兵对面的胖子实在是个极其拙劣的演员。这个幼稚的说法让于雷感到毛孔喷张,更致命的是他清楚地听到了一个男生猛喷口水的声音。完了,于雷心想,我在京大树立的第一个形象就是一个幼稚的马屁精!为了控制这个危险的局面,于雷觉得他必须要开一个语带讥讽的玩笑才能把自己在京大的面子挽救回来。在他的大脑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于雷的嘴巴就失去控制地说道:"呵呵,这种桌子捐给条件好一点的希望小学都嫌烂。"于雷听见旁边有个男孩笑了一下,但并不确定他是不是在笑自己的笑话,不过张帆显然并不欣赏它。他给于雷递上了一个牛皮信封,说:"新生的材料都在这里,你好好看一看吧,然后按里面的地图去法学楼领宿舍钥匙。"于雷谢过了胖墩主席,打开信封,从里面抽出了张帆说的地图。这是一张复印的手画地图,清楚地标示着当前的位置和办卡、领钥匙、宿舍楼等重要地点的方位。照着地图的指引,于雷很快便找到了法学楼,向阴阳怪气的教务老师领了钥匙(说真的,于雷始终认为那位教务的脸色透露出慢性肾炎和神经衰弱的症候),然后又到电教领了银行卡,最后到餐饮中心办了饭卡。于雷看了看表,已经下午两点了,而自己早饭和午饭都没吃,浑身黏糊糊的,说不出的难受。没辙,还是得先回宿舍把东西整整。无奈之下,于雷依旧拖起一大一小两个箱子往地图上的最后一个五角星走去。

42楼。

于雷呆呆地站在宿舍楼下面,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岁月的流变给这个本来就没有美感的破楼刷上了一层极其悲哀的灰色。这就是我的宿舍?于雷仔细盯着楼前的数字牌看了看,又拿出被大腿的汗浸得有些发软的地图反复比对了一下,最后,他不得不承认,自己马上就要在这个集中营式的、亟待被重新规划的五层楼里安家了。

于雷垂头丧气地走进了42楼。一进楼,看见楼长办公室的门上贴了一张纸,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新生登记。于雷拖着行李走了进去。楼长看起来象个好人,他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说道:"累了吧,赶紧登记完了上去休息吧。东西都搁在你们宿舍里了。什么院的?" "法学院。" "叫啥?" "于雷。" "于雷?好名字,哈哈,好名字,"楼长显得对这个名字很有兴趣,一边找一边念叨,"于雷,于雷,于雷……哦,这儿呢,301,签个字吧。"于雷拿过笔,目光循着楼长粗壮的手指而去,301,其他三个兄弟看来都已经住进去了。第一个名字写着:张勇。字体遒劲有力,就是相对于登记本来说有些太大了;政治面貌一栏写着:预备党员,啊,就是决心要"为在中国实现正义而奋斗"的那一位。于雷心里暗暗叫苦,这人估计很难做哥们。

期待lz更新,还是不错的,我却还没看过

原来我发过的,呵呵

不过lz要鼓励的,很喜欢这部小说

第二个名字写着:林闻。字体偏瘦,是极小极清秀的那种,和上面张勇的签名一比简直就是微雕一般的了。政治面貌一栏写着:团员。哦,这个还正常一点,于雷一想到自己被三个党员包围在床上的情景就有点不寒而栗。

第三个名字写着:李明。字体……根本没有字体,纯粹就是胡写,但能看得出是一个胡写惯了的人极力想写好、不愿丢人的作品。可惜的是这种努力并不奏效,反而使他的字看起来象是炸坏了的油条,站不起来也躺不下去,就那么这一块那一块地凸着,象泥一样瘫在登记簿上。政治面貌也是团员。这个世界上还有不是团员的人吗?于雷心想。

签完名,于雷终于可以拿着钥匙往宿舍进发了。再烂的环境,毕竟也是于雷长这么大第一次独立生活的地方,一想到这,于雷还是兴奋得无可不可的,似乎阴暗的楼道也焕发出光明,弥漫在空气中的男厕所味也散发着芳香。

一边往外走的时候于雷听见楼长跟坐在床上的老太婆说:"还有叫鱼雷的,没准他爸是开潜水艇的。"于雷听了有些恼火。虽然从小到大,自己的名字被别人开玩笑也开过几百次了,以至于每次一碰到陌生人于雷总是先拿自己的名字开涮一番;但是,猛然间听见一个半大老头跟一个整个没法看的老太婆也在拿自己开涮,总还是有些不是滋味。于雷的父亲虽然不是开潜水艇的,但确实做过军舰的大夫和舰长,现在也仍然是海军的现役军官。从于雷很小很小的时候起,父亲就是他的偶像,虽然父子关系在于雷的青春期遭到了极大的破坏,但所有人都能看出父子之间极其相似的地方,或者说,看出于雷对他父亲的模仿与崇拜。尤其是走路和吃饭的样子,于雷模仿的程度简直到了惟妙惟肖的地步。

于雷用尽最后的一点力气,几乎是撑着自己的行李立在了301室的门前。于雷听见门的那一面闹哄哄的,有少年的声音,也有中年妇女的声音,间或一些敲敲砸砸。于雷伸手推门,果然没锁。屋内的四张床上都是人,靠门的下铺坐着一个长腿的哥们,肱二头肌在短袖衬衣里面若隐若显,衬衣里面是件小背心,很结实,也挺性感,长得也不赖,胡子拉喳的下巴显示着雄壮的荷尔蒙和散漫不羁的个性。于雷心想八成这个就是字写得象油条的李明。

靠门的上铺正躺着一个白白净净的男孩,衣服也是一水的白白净净,让人觉得和这个烤炉里的北京城不太协调。男孩原本正躺着看书,见到于雷进来,便也坐了起来。

靠窗的铺及旁边的空间里挤了一群人,于雷仔细地在一群大叔大婶中辨认,却仍然很难确认自己的第三位室友究竟是这一群人中的哪一个。

现在所有的人都看着他, 于雷挺大方地自我介绍:"HI,我叫于雷。"性感男伸出手来和于雷握了握,"李明。"果然,于雷微笑着想道。

白净男也从铺上伸出手来,"林闻,名字有点拗口。"这时对面站着的一个男子也伸出手走过来,于雷惊诧得差点昏过去,说你是我爸我都信!党员也不能长成这个样啊!这不是成心要让群众脱离你嘛。

"我是张勇的父亲。"于雷再一次晕到。

这时,他看见上铺有个黑黑的人影在朝他猛点头,象是抽筋了一样。于雷于是确信他就是张勇,如果仔细看得话,还是能看出他不到三十岁的。于雷于是也冲他点了点头。

于雷把行李放在靠窗的下铺,和大家打了个招呼,就带着钱包出去了。因为一来宿舍里人太多,没有他整东西的地方,二来他实在是又饿又渴,已经到了晕厥的边缘了。从宿舍楼出来,天气还保持在一天最热的时候。于雷再次从裤子口袋里摸出地图。因为今天穿的是一条比较贴身的七分裤,这张可怜的纸已经被汗浸得透透的了。于雷用四根手指夹着,小心翼翼地打开。糟糕!上面没有画食堂!于雷仰天长叹,可低下头来却发现前面就有一个很大的灯箱,上面写着"家园餐厅".于雷很高兴,就直奔家园餐厅而去了。

吃饭的时候于雷回想了一下他的几位室友,总得来说,这几位室友的长相很是不能让他满意。虽然李明可以算是个帅哥,但实在不是于雷喜欢的那一型;林闻也不难看,甚至算是相当清秀的,但就象他的字一样,整体给人的感觉格调太小。

于雷很擅长用言语试探和挑逗别人。在任何不知情的人看来,这都不过是一些生理发育期的男生孩子气的表达。可是在三言两语之间,于雷就可以差不多拿准这个人是不是有意思。就算在言语上拿不准,还有下一个关卡,他可以找机会把瞄准的对象压在身下——初三就达到一米八的于雷力气很大——当然,依然是开玩笑的方式,因为这样就可以随时在不引起尴尬的情况下结束自己的"玩笑".但若对方并不把它当成是玩笑的话,那就可以是一次非常愉快的性经验。

因此,屡屡得手的于雷既不想、也没有必要急着寻找自己的爱情。

于雷吃完了饭,把最后一口可乐咽了下去。食堂的饭菜比他想象的可口一些。他揉了揉肚子,端起盘子象其他人一样往碗碟箱走了过去,把盘子扔在了一堆泔水似的剩饭剩菜的旁边。于雷掏出一张餐巾纸擦了擦手,推开门走了出去。

到学校的第一天很快就在铺床,买必需品和整理内务卫生的忙乱中过去了。于雷发现张勇的存在还是很必要的。也不知道那小子从哪儿打听得这么详细,所有在京大日常生活中需要的东西都早早地采办齐全了——竹竿,床帘,小桌子,应急灯,热得快,整理箱……他妈恨不得把夜壶奶瓶都给她儿子买上,免得宝贝疙瘩着凉生病。张勇就在于雷的铺上坐着,和忙碌的哥们有一句没一句的搭话,直到于雷用褥子被单把他给赶下来为止。于雷于是惊讶地发现,在这副中年人的面具底下原来是一个动手能力低于等于十岁的低能儿。参照着张勇的装备,一屋子的哥们很快都营建起了自己的补给基地,除了床帘需要订做,一时还拿不到之外。

李明一脸坏笑地冲于雷说:"也不知道要这帘子干啥?有什么事不能跟哥们面前做的呢?"于雷也笑着回应道:"说的是,以后你啥也都别瞒着咱们,哥们都等着看呢。"林闻在上铺也笑了起来,就是张勇依然面无表情地在于雷的下铺上坐着。过了半晌,才憋红了脸说道:"也没什么不能让大家看的,就是想有点自己的空间,因为我觉得我们现在虽然是一家人了,但是还是应该有一些个人的隐私……"于雷见他竟当真起来了,忙笑着打个哈哈:"别介,大家开玩笑呢。再说咱们也不是想看你,好戏全在小明哥身上呢,是不是?"于雷冲林闻挤了挤眼。

"没错。要我说咱们就该准备些DV、DC什么的,小明哥没准想和广大师生一同分享床帘下的喜悦呢。"林闻显然很能跟上于雷的节奏。

"你们都是些人精啊~我个大老粗恐怕是要失节在你们这些个*的手里了。"李明很快就把两个调侃的哥们引为朋友,也顾不上见面时的那些繁文缛节了。

张勇感觉到自己在短短的几分钟内就处于被孤立的地位,在床上不知所措地搓动着手。

于雷觉着他很可怜,就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包口香糖,先给他扔了一支。可怜的张勇只顾着搓手,竟然没看见于雷的动作。口香糖于是打在他的眼睛上,张勇"嗷"地叫了一声,然后连忙慌张地去抢口香糖,最终还是没抢着,勉强是用两条大腿给夹住了。于雷看着他小心翼翼地把手绕到屁股底下,把口香糖给抠出来的样子,心里乐得翻上了天。

晚上于雷做东请宿舍的哥们在家园楼上点菜的餐厅里小撮了一顿,这个地方是他下午吃饭的时候发现的。家园二楼的水煮鱼很好吃,几个哥们都吃的满头大汗。尤其是张勇,连水煮鱼底下垫着的豆芽都捞了个干干净净。吃完饭张勇忙不迭地表示明天他要请客,而且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彻底扭转今天的被孤立的局面,尤其要报答于雷对他单方面的友好之举。张勇隐隐感觉到结交于雷对于他在整个宿舍地位的重要性。

在宿舍里度过的第一个晚上,于雷和其他几个哥们都很兴奋地谈论彼此的生活,城市,家庭和以前的女友。于雷还是很有些可以谈的,只要把性别变一变而已——他目前还并不打算向宿舍的哥们透露自己的性取向。

李明是体育特招生,练短跑的。这也就合理地解释了他的一笔烂字和极其发达的臀部。

林闻是南方人,这一点从他的皮肤和长相上就可以很清楚地判断出来;口音到是很标准的普通话,甚至还带点京腔,就是有的时候会把zhi, chi ,shi里的h给漏掉。

张勇是东北人,家里似乎是官僚世家,在他出生的那个小城市里好象相当有些影响。这种环境是最能造就一个无聊刻板的书呆子的,于雷心想。

也不知道是几点的时候,于雷在听一个漫长的感情故事的时候睡过去了,一觉醒来天已大亮,于是忙着洗漱去参加院学生会的校园巡游。后来他才听林闻说,当他讲完那个故事的时候宿舍里竟已鼾声四起,让他好不伤心。于雷还为此内疚地赔上了一顿晚饭,认真地听他讲了两个小时——关于那个远方的姑娘,和他们之间曾经的种种暧昧和悲伤。

在学校的第二天,学生会的干部领着这一级的新生在学校里转了一圈,向他们介绍学校里的各个食堂,图书馆,体育场和那个十分闻名的未名景区。学校里的景致很美,篮球场的条件很好,图书馆的气度也很大,于雷强烈地感觉到了大学生活的召唤。

第二天的晚上是新生情况介绍会,年级主任——一个刚刚留校的漂亮女老师跟大家介绍了一下京大法学院的制度,一般的学习方法和查找文献资料的途径。于雷很喜欢她,觉得亲切得象个大姐姐一样。

女老师以一个简短的欢迎结束了发言,大家都报以热烈的掌声。接下来粉墨登场的是张帆,矮胖的学生会主席。张帆上台的时候被麦克风线绊了一下,摔了个标准的狗吃屎。张帆的失足还直接地连累到女老师,只听女老师一声尖叫,也摔在张帆的身上。这个场景引起了台下的一片哄笑,但后来看到女老师狼狈的样子,底下的人也就开始同情了起来,止住了笑声。张帆从地上爬起来,装出什么都没发生过的样子(尽管皱皱巴巴的西装上全是灰),结实地握住话筒(于雷发现他好象握什么都很有力),向大家打招呼:"大家好,我是学生会主席张帆——"就在张帆两个字刚出口的时候,步履踉跄的女老师拉开自己的凳子,在地上划出吱拉吱拉的声音,于是大家又都想起来那个经典的狗吃屎动作,便又哄堂大笑起来,于雷更是笑得泪眼朦胧。

张帆倒是没有受什么影响,接着往外倒自己的讲稿,当中还有一个什么关于猪和猴子的笑话。笑话倒是不好笑,只是因为应了刚才的景,全场便又第三次爆发出激烈的笑声。张帆还以为自己的笑话讲得不错,忙不迭地作出领袖的手势,示意大家不必过于捧场。

张帆主要是介绍了一下学生会的组成情况和各部的职能,也以一个假情假意的欢迎结束了。接着是各部部长的发言,大意都是说自己的部怎么怎么好,如何如何重要,欢迎大家参加什么的。

于雷在高中的时候就一直是学生领袖,和坐在台下的大多数人一样,但与他们不同的是,于雷确确实实对学生们有一种不基于校方认可而产生的无言的领导力。于雷在台下暗自思忖是否要加入院会,加入院会的好处是不用说的,这是一条让人迅速融入法学院精英部队的途径,但京大的各种组织社团极多,一个人只有两只眼睛四条腿,怎么也只能专务于其中的一二,何况此时于雷还没有磨练到可以不存愧疚地放任学业的地步。

在介绍会结束的时候于雷拿定了主意,报名参加了文体部。部长是个女生,叫胡丹,已经大三了,据说在各条文艺战线上都活跃着她的身影。于雷后来听一个同时报名的女生说,胡丹在看见他朝自己走过来的时候连眼都直了,还一个劲地用笔桶她们,说:"你看你看你看……"被人喜欢不是一件坏事,被上司喜欢更是一件好事,被一个有影响力的上司喜欢就是一件天大的好事。胡丹马上把于雷推荐给了校团委新生文艺汇演"工作委员会"."工委"的"七人评议会"(于雷很反感给自己的组织冠上各种似是而非的名称)立刻一致同意由于雷担任主持人的工作。工委的领导同志马骏是一个戴眼镜的男瘦子,说话拿腔拿调、故作深沉,总是把自己的用词减到最少,又把语速提得很快,显示出自己的干练和效率。可是,亲爱的同志们,就象陈可曾经说的那样,现代派是一种结果,但如果把它变成一种行为的动因或者指导原则,那么它的结果一定是愚蠢和不知所云的。

而且马骏这个名字本身在于雷看来就过于流俗和愚蠢。为什么姓马的总要跟一个骏呢?孬马癞马就不是马吗?你知道全中国有多少姓马的跟这个名吗?要不是中国人不兴用父辈的名字来给儿孙命名,否则估计有一半以上的马家人会叫马骏!还有一半人估计会叫什么驹的。

但无论如何,"现代派"和工委领导的"效率"一样,用来唬人是极好的。

"明天中午十二点半(顿),拿本子(顿),到艺三(顿),找我(长音)。"马骏说。

本子?艺三?于雷有些摸不着头脑。

"本子!你的本子!台本!何婕没有给你吗?!去找她拿!艺三就是艺园三楼!你要赶快对学校熟悉起来,不然以后我们怎么用你呢?"马骏很不耐烦地说道,似乎还有千头万绪的工作等待他领导"工委"和"七人评议会"去做。

放屁!谁要你"用"我。于雷心想,但嘴上还是挂着微笑,走了出去。出了门以后于雷回头张望了一下,见马骏坐下来,拿起本王朔小品精选看了起来。

呸!于雷暗暗啐了一口。马骏仿佛注意到了门后的他,他左边的嘴角微微扬起(使他的脸更加古怪得厉害),缓缓地眨了眨眼,冲于雷点了两下头。

于雷快吐了。

从校团委的小白楼走了出来,于雷决定去一趟图书馆,找两本书看看。

刚走了两步,于雷就发现天已经下起雨来了。他加快了脚下的步伐,可由于不熟悉路线,还是绕了点远才到了图书馆。这时雨已经很大了,于雷的身上淋了不少。好在里面还有一件T恤,于雷把衬衫脱下来拿在手里,径直往里面走。

"同学。"一个沙哑的、让人厌恶的年轻男声叫住了他。

于雷回头一看,是保安。

"学生证。"保安面无表情地说,如果不是两瓣嘴唇一张一合的话,于雷会很怀疑声音的来源。

"啊,我是新生,学生证还没办下来呢。哦,我学号报给你行吗?" "多少?"保安说话的风格很象马骏。陈可说得好,少言寡语是掩饰无知的最佳途径,这就是为什么一个只懂扮酷的演员决不可能是好演员。

"*******"于雷流畅地报上自己的学号。

"不行。" "那你为什么要我报!"于雷感觉怒火中烧。

"我没说可以,谁跟你说可以的!"保安非常有底气,显然,这种小毛头一次对付十个都不在话下。

"教务!" "教务什么时候说的,你拿证明来看看。"保安很冷静,用手指了指旁边的牌子,上面写着:出示证件。

于雷感觉气得头昏脑涨,外头的雨下得淅沥哗啦,但保安却是铁了心要和他过不去。

这个时候里面一个穿蓝大褂的老年馆员溜溜哒哒地走了出来,跟保安说:"让他进去吧。外头雨这么大。"于雷很感激地看着他。

"下次别忘了带学生证,新生要拿录取通知书。"于雷差点没跪在地上磕三个响头。他谢过了馆员,摆出胜利者的姿态从保安身边走了过去,心想京大的图书馆员就是不一样,那毕竟是毛主席干过的活!

就在于雷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时,保安开口道:"进去吧!"这三个字就象晴天霹雳,打在于雷胜利的草原上。进去!还吧?什么叫进去吧?!"进去"和"吧"结合在一起就是一种命令,是一种权威,意思就是,我不让你进去你就别想进去!我让你进去你才能进去!刚才我不让你进去你不就是没进去吗?现在你进去了也不是我拦不住你,只是我现在改主意了,是我说"进去吧",你才能进去的。

于雷恨不得转身给保安狠狠地来一巴掌,但毕竟没有什么过硬的由头,只得忍气吞声地进去了。

校园巡礼的时候师兄们就介绍过,社科和文学馆都在二楼。于雷便从最近的一个楼梯上去了。京大的图书馆号称藏书冠绝全亚洲的高校,到底是不是没人考证过,但书目的齐全到是肯定的。

于雷穿过自习区进了社科文学馆。馆中的气氛很静谧,因为其他年级都没有开学的关系,馆里空空的,只有一两个人在静静地翻书。也正因为这样,于雷一眼就穿过层层的书架看到了他。他坐在G区心理学哲学架的旁边,轻松地靠在椅背上,一只手的手肘搭着另一把椅子,一只手拿着书,似乎正是看到了什么有趣的东西,脸上似乎浮现着笑意。

那张脸是于雷永远也忘不了的。欧阳曾经屡次要求于雷描述一下他的长相,都被拒绝了,因为于雷也不知道要怎么描述。无论于雷从哪个角度,从多么模糊的地方看到这张脸,都会清楚地认得他,感觉是那么熟悉;可一旦他从眼前离去,于雷就无论如何也无法把他的眼睛鼻子嘴凑到一块,形成一个完整的影象。于雷总是说,他是一个超越了人类想象的人。

于雷找了一本关于萨特生平的书,坐到了他的身边。

3、 陈可

陈可也是在同一年成为京大的一员。

陈可的飞机是九点钟到的首都机场。他一个人走出候机门,穿着一件白色的圆领衫,领口一排四个扣子只系上了最下面的一个,下半身穿着一条红色的短裤,脚上蹬着一双白色的跑步鞋。这身装扮和那天于雷见到他的时候一样。陈可把黑色的双肩包挂在左肩上,右手拖着红色的旅行箱,箱子上拼着"ELLE".一个稍有洞察力的人就会发现,这是从一个相当富裕的家庭里走出来的孩子。

一个穿着红色紧身连衣裙的女孩转过头来向陈可告别,这套衣服他在ESPIRIT见到过,当时就觉得很好看,落在这个女孩的身上也很合身。女孩在飞机上原本是与陈可隔着一条走道坐着,后来看陈可旁边的位子没人,就借口说晕机想坐到靠窗的座位上。

陈可心想这又不是坐公交车,往窗户旁边坐有什么用。不过还是非常绅士地把座位让给了女孩。女孩坐在窗户边上一点都不象晕机的样子,不过倒是不停地发出类似于呕吐的声音,"哇~好美哦!""哇~好棒哦!""哇~你看呀!""哇~云!""哇~太阳!""哇~哇~哇~"陈可很想把座椅后面的垃圾袋拿起来套在她头上。

平心而论,陈可觉得这个女孩还是很漂亮的,长长的黑发让他想起来他的女朋友,但那段感情最终的结果很糟糕,周围的朋友都指责他伤害了她,让他觉得很难过。

飞机降落了以后女孩和他交换了电话,但陈可给的电话显然是假的。他其实那个时候根本就没有电话,买手机是在半年以后的事情,宿舍的电话也不知道,可他总觉得如果他说自己没有电话,即使这是实话也会深深地伤害女孩的自尊,于是就把京大招办的电话留给了女孩。女孩还非要把自己戴的一个饰物送给他,在陈可用最严厉的态度拒绝了以后,女孩依然悻悻地塞给他一个中国结,还说了些"也不枉我们有缘"之类的话。

说实在的,陈可很难理解这种行为的意义。他想起来,他的女朋友在发现他把以前她写的情书全给扔了的时候大哭了一场。陈可一再地解释说,定情信物和情书的意义是言情剧强加给我们的,我们没必要变成某种戏剧桥段的奴隶。但女友就象被拧了发条一样,依然不停地在一边抽搐,让陈可觉得很烦。

陈可和他的女友在一起的时候是开心的。女友的要求他很少做不到,因为每次为她完成了一件什么事他都会觉得很快乐,他喜欢被别人信赖和依靠的感觉。但经常困扰他的是,他永远不知道下一秒钟她是否会生气,为什么生气,要生气多久。反正最后永远要回到那句话:"不管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原谅我好吗?"但终于有一天,陈可站在沉默的女友身后这么说:"我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从来也没知道过。我不希望自己再犯错,也不希望你因为我的错受伤,所以我们分手吧。"那个女生"哇"得一声哭了出来,接着拔腿跑走了。那以后,所有当时嫉妒她嫉妒得发狂的女生以及嫉妒他嫉妒得发狂的男生都成了她最忠实的朋友,一起来批判和讨伐陈可,说他是冷血动物,没有一个做男人的承担,还说那些便宜话来支走她,其实,哼,谁都知道他是看上了别人。

陈可没有和任何人争论过这件事,争吵不在于他的行为模式之中。可他心里和一个争吵的人一样委屈,难过。只有他自己和多年后出现的于雷相信,他当时说的每一个字,都反映出它们字面上的含义,反映出他真正的想法。他不想自己犯错,也不想别人受伤。

陈可坐出租车从机场去京大,一路上司机不断地打听他的情况,你准备学什么呀?家在哪儿啊?中学是什么学校啊?今年多大啦?家里情况不错吧?就好象已经准备要把女儿嫁给他了一样。

陈可的家在青岛,生于斯长于斯。每年夏天,他都会在海里泡得黑黑的,可还没等冬天到来,就又白得象原来一样。这大概是遗传他的母亲。陈可的父亲是退伍军人,和他的母亲是在当兵的时候认识的。后来,陈可的父亲自己做起了生意,这几年已经做的很象样了。这个家庭在旁人眼中是幸福得无以复加的,做家长的能赚钱、有地位,当家的不但漂亮而且贤惠,生了个儿子又象玉人儿一样,又英俊又聪明。但我却记得陈可曾经这么跟于雷说:"我爸是一个想要怎么做就怎么做的人,没人拦得住他。有的时候我觉得我妈可以拦得住,但她不敢拦。我记得小的时候有几次被他差点打死,你看,额头上的这个疤就是当时留下的。我妈就在一边看着,捂着脸哭,直到我爸走出房间才敢过来搂着我,替我治伤。我那个时候想,不知道他是不是也打我妈,如果让我知道他敢动手的话我一定会杀了他。后来他老了,他想用钱来弥补以前亏欠我和我妈的东西,想买回以前的感情。但是感情是买不回来的,我用他的钱,但我不会再叫他爸。"于雷楞楞地听着,一句话都说不出。

陈可的车到了京大南门的时候前面已经停着好几辆出租,他下车拿出了自己的行李,径往光华管理学院的大旗走了过去。陈可不喜欢人多的地方,因为他觉得当什么东西多到可以用群、束、堆等等来描述的时候就不再成其为个体了,就算偶尔因为某些原因少了两个,也不会有人察觉到。让自己消失在"人"这个庞大的概念当中,让陈可和其他下作无耻的人一样被统称为"人"的这个想法让他无法接受。

凭什么把我和其他任何一个人相提并论呢?陈可愤愤地想,就拿我前面的这个男孩说吧,他比我高,我比他矮,他是短发,我是中发,他穿衬衫,我穿T恤,更重要的是,没人知道他是傻子还是白痴,当然了,我并不是说以我为标准,呵呵。为什么把我和他说成是人们呢?

人们这个词是很蠢的。《耶酥,人们仰望喜悦》,这还是巴赫的作品!人们这个词立刻就把无数个心情不同性格不同的个体描绘成一群傻不拉几的吃草的蠢羊。要知道,即使是仰望喜悦,每个人也有不同的心情。巴赫,下次你仰望喜悦的时候应该说:"耶酥,我仰望喜悦,我认为其他人也是这样。"当陈可还在傻想的时候前面的男孩已经停下脚步,若不是陈可反应及时便已经一头撞上去了。以后人屁股上也要装个灯,刹车的时候好给别人提个醒,这在人口问题严重的中国是非常重要的。陈可为自己突然的奇思妙想感到很高兴。

巧了。那个男孩停下的地方正是光华管理学院的铺位,难道他是我的同学吗?这个想法让陈可有些紧张,却引起了他对前面这个人的兴趣。阳光从男孩短短的头发上面泻下,让人觉得很舒服。陈可看见了男孩的侧脸,很好看,要准确地形容,应该用handsome这个词,因为在英语里它还有健美、阳刚的意思。男孩敞着蓝白相间的格子衬衫,里面是一件黑色的T恤,下面连着一条黑色的七分裤,收紧的裤口让陈可不由自主地注意到男孩的小腿,汗毛并不是很重,只是细细的一层,男孩的脖子上戴着一条黑绳子,并没有挂什么饰物。不知道为什么,这种装饰让陈可觉得很喜欢,他几乎已经作好准备要和他认识了。

可就在这时,男孩突然开口了,他说:"主席好。"陈可狂喷了一口口水。

他虽然很帅,但是很愚蠢。陈可心想。

原来男孩是在和隔壁法学院的主席说话,天哪,那人是个最好的马屁精也难以恭维其长相的黑矮胖子。陈可马上别过脸不去看他和男孩,投奔自己的阵营去了。那个男孩原来不是自己的同学,这个事实让陈可意识到刚才自己拼命打量人家的行为有多无礼,陈可有点脸红了。

陈可从光华管理学院的师姐手里接过入学材料,这时又听见了那个男孩的声音:"呵呵,这种桌子捐给条件好一点的希望小学都嫌烂。"陈可悄悄看了看法学院的那张桌子,笑出了声。

"啊?"师姐惊讶地看着他。

"什么?"陈可忙问。

"我说你家是哪里的?"师姐的脸上恢复了笑意。

"青岛,去玩别忘了找我。"陈可很有礼貌地说。

当陈可再往法学院那边看的时候,男孩已经不在了,只剩下法学院主席的肥脸在阳光底下闪着油光,让人生厌。

陈可于是便也提上行李,办卡领钥匙去了。

4、 陈可

陈可收拾完房间的时候屋里仍旧只有他一个人,他便拿起抹布把其他几个哥们的床也都擦了擦。正擦到门边上的下铺的时候,有人开门进来了,门撞在陈可的屁股上,力气很大,陈可叫了一声一下栽在床沿上。

进来的哥们慌了手脚,赶紧把他扶起来,连声道:"不要紧吧?实在对不起啊。"没脑子的家伙,陈可心想。

"没脑……不是,没关系,呵呵,小意思,胡打海摔惯了。我叫陈可,你呢?" "张树,张飞的张,树木的木,哦……是树。" "撞着脑袋的是我还是你啊?"陈可笑着说。

"呵呵,我这脑袋不用撞也就是这个样。抱歉啊,待会我请你吃晚饭吧。"陈可也没再推辞。陈可帮着张树把东西归置归置,然后就坐着一边聊一边等其他的两个哥们。一直等到金乌西坠,饿得陈可两眼直冒金星,那两个人也没有出现。

"不等了,"张树说,"想吃什么?别说麦当劳肯德基啊,我都不好意思请你。" "想得美,我看看这附近有没有全聚德东来顺什么的。" "哈哈,别介,第一顿就要把我吃穷啊,来日方长嘛!"张树很亲热地把手搭在陈可的肩上。

陈可觉得有点别扭,他一向对身体接触持非常谨慎的态度。他和以前的女朋友拍拖了一年才牵上手,到分手了也没亲过嘴,更别说摸胸摸屁股的了。但陈可并不想做出任何可能使刚刚建立的友情受到破坏的事情,他把张树让出门去,很巧妙地转身把门带上,不露痕迹地摆脱了身体的束缚。

刚关上门,张树的手又搭了上来。

陈可只好认命,但一路都在寻摸着怎么能把他的手从肩上给甩下去。张树勾着浑身不自在的陈可进了一家餐厅,说:"我看这个食堂的楼上好象可以点菜,就这吧。"上楼的时候张树终于把手放了下来。陈可高兴地吐了一口气。

甫一上楼,陈可就看见了迎面坐着的一个男孩,就是上午在南门一进来看见的那个法学院的新生。男孩和其他两个男生、一个中年男子坐在一桌,似乎正谈什么谈得高兴,眉飞色舞的,男孩的笑容让陈可觉得他很孩子气。那两个人可能也是他的室友吧,那个男人大概是其中某个人的父亲,或者叔叔什么的。

陈可一路歪着脑袋看那个男孩,"认识?"张树问道。

"不,感觉有点眼熟。"陈可赶紧搪塞道。

张树问陈可是喝啤酒还是喝饮料,陈可说就啤酒吧。其实他最喜欢喝可乐,而且一点都不觉得啤酒苦苦的有什么好喝,但毕竟不想让对方觉得自己太幼稚,还是硬着头皮选了啤酒。陈可在和同龄人相处的时候好象总觉得自己小别人一茬,至少别人都在给他这种感觉——比如摸摸他的头,说:"真可爱",或者"呵呵,这有什么不理解的,还是象个小孩。"这种台词听得太多,让陈可不得不主动作出一些姿态,好让大家把他当成一个成熟的、可以交流的对象。这说起来也很滑稽,因为在陈可心里,反倒是其他同龄人无法在他的高度上和他交流,而不是相反。

啤酒端上来了。张树帮陈可倒上。陈可一边看着猫尿似的啤酒杯壁下流,一边想着这种酒精饮料的奇妙。尽管大家都知道喝多了它会吐得很难受,也知道会长出减都减不掉的大肚子,可所有的人都还是一个劲儿地喝,灌别人也灌自己。对于还没有醉过的陈可来说,实在不理解这种行为的乐趣在什么地方。

陈可拿起酒杯和张树碰了一下,可眼睛余光还是不由自主地落到那个男孩身上。

男孩正背对他坐着。他们那桌已经喝空了几瓶啤酒,那个中年男子似乎已经有些不受大脑控制,因为陈可看见他正用筷子屁股猛夹水煮鱼里的豆芽菜。满身酒气的大叔是对陈可美学体系的侵犯,他由衷地希望豆芽菜溅起的油不要飞到男孩漂亮的衬衫上。

陈可觉得男孩一定很能喝。他模模糊糊地觉着男孩是一个很爽朗的人,爱哭爱笑,闲来就呼朋唤友买酒喝。陈可莫名其妙地觉得很憧憬他的生活。

"恩?"张树的声音打断了陈可的胡思乱想。每当听见这种声音陈可就马上意识到自己走神了。

"我什么?"陈可装成没听清楚的样子问道,因为新朋友提的问题无非就是你家在哪儿或者你平时干什么之类的。

"你家是青岛的?"张树重复了一遍问题。

"是啊。去过吗?" "没有,但一直想去来着。" "好啊,下次我带你去玩,住我们家就行,就挨着海边。"热情地邀请。这是回答别人对自己家乡赞美的不二法门。

"我家那块就没什么好玩的,我们平时要想玩了也只就能打打篮球。"张树是石家庄人。

可悲的人。陈可心想,嘴上却说道:"也没人整天到处玩啊。你也喜欢打篮球?改天一块去吧。"陈可一米七八,不算高,但是标准身材。虽然外表看起来比较纤细,但身上却是很结实的。陈可喜欢各种运动,因为比赛的时候他用不着去费劲琢磨别人的意思,只要拍个手就全明白了;也不用担心别人对自己有什么不满,因为他各项球类运动的水平都很高,一般的人很难对他的技术提出什么非难。

张树愉快地接受了他的邀请,接着话茬说道:"想不想去加入个什么社团?什么篮协足协羽协的,我在京大BBS上都看到了,好多啊。"陈可不知道怎么回答,因为他并不真得想要加入什么组织。所谓的组织在陈可看来就是一群被规制在一个系统当中的人,每天想着法子撺掇大家干这个干那个,费劲心机和每个人打成一片,制造友情至上的假象,然后又费劲心机不让其他人超过自己。陈可觉得真正享受组织生活快乐的只有无知的胜利者,他们的力量让他们站在金字塔的顶端,而他们的无知让他们以为所有人都崇拜自己,并且甘愿匍匐在自己身边。

"怎么样?要是你想参加什么的话咱俩就一块去。"陈可对于过于热情的朋友不知道该怎么答复,只好说:"还是看看吧,也没有一定的,不是说光华的学业很紧吗?"张树非常理解地点了点头。

天哪,我刚才用学习来糊弄别人,这真是天底下最愚蠢的谎言了。陈可暗暗地难受。

不得已的撒谎让陈可觉得头皮发麻满脸发热,他情不自禁地又往男孩的方向看过去。桌子已经空了,只剩下一堆碗碟和六七瓶喝空了的燕京啤酒。陈可有点失望,往嘴里倒了一大口啤酒。

回到寝室的时候,两个同屋的哥们终于出现了。两个人很热情地上来打招呼,但说真的,陈可并没有心情去记他们的名字。打了一阵哈哈以后,陈可觉得浑身不舒服,便借口说有个老朋友来看他,躲出去了。

天已经凉快了下来。白天的躁热渐渐散尽,初秋的夜轻轻地安抚着陈可。

每当恬静和温暖充斥着陈可的心灵的时候,他总是想起外婆。陈可的外婆是三年前去世的,他在病床前头守了三天,除了被医生赶出去的时间以外。可这三天是值得的,外婆终于睁开眼睛,满含着无限的笑意,久久地,久久地看着他,然后永远地去了另外一个世界。陈可知道外婆一定会看看他再走。

从陈可出生的那一天开始,外婆就一直住在他们家。老太太一手把陈可带大,教他识字,给他讲故事,喂他吃饭,扶着他走路。后来,陈可长大了,把绝大多数的时间给了学校,而外婆却把绝大多数时间给了病床。小的时候,老外婆就是陈可全部的世界,小陈可也是外婆全部的寄托。大了以后,尽管陈可只是给了她多余的时间,多余的爱,多余的关怀,而她,却仍然给了他自己绝对的全部。

陈可迎着晚风走着,翻过一座小丘,穿过未名湖畔空无一人的小径,他感觉好象重新投入了外婆的怀里,那样温暖,那样宽厚,只有在那里,陈可才能找到绝对的安全和平静。

陈可找了一张长椅坐下来,看着天上的星星。

外婆,你会为我而骄傲吧。你看见我在哪里了吗?

5、 陈可和于雷的相逢

第一天,第二天很快地过去了。在第二天的晚上,陈可领到了图书证,并且被告之出入图书馆的时候必须出示该证,否则铁面无私的保安一定会把你缠得死去活来。

图书证给了陈可一个解脱,宿舍里三个哥们给他带来的热情几乎要让他窒息。除了上厕所,每一件事大家都要集体行动。去吃早饭要在一起,上街熟悉本地环境要在一起,回来吃午饭要在一起,甚至午睡都要一起躺下一起醒来!

Leave me alone!!陈可很想大喊,但他知道自己没有这个权利,他很清楚世人对友情的看法——他没有选择,因为自从进入这个宿舍之时起,他就被预设为其他三个人的朋友。

清晨不到七点,陈可就悄悄地从床上爬起来,悄悄地下了地,悄悄地跟睡在下铺的张树做了一个鬼脸。哈哈,叫你一整天都找不着我。

刷完牙,洗完脸,倒了一点BIOTHERM在脸上胡乱地抹了抹。陈可从整理箱里翻出昨天刚洗好的衣服,就是他刚来的那天穿的那身,迅速地套在身上,穿上鞋,蹑手蹑脚地走了出去。他不希望任何人问他:"上哪去?"更不希望听到:"等一会,我也去。"从寝室里走出来,关上门,陈可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到了一楼,陈可扔了三块硬币到自动售货机里,换来了一瓶冰冰凉凉的可口可乐。他拉开拉环,听见二氧化碳在罐中愉快而雀跃的声音。我和你们一样,陈可高高兴兴地想到。推开41楼的大门,外面只有树迎着早晨的风,油亮亮的叶子回应着阳光的问候。

七点过十分的时候,陈可匆匆塞进了一个包子,走进了安静的图书馆大厅。厅里没有开灯,黑洞洞的。要不是门口穿制服的保安,陈可还真有些不敢进来,他爬上二楼,随意地在空无一人的自习区里走来走去。这里平时应该是人满为患的吧。陈可从一张张大得出奇的桌子身旁经过,一边暗暗地想。在自习区的末端立着两排储物柜,因为阅览区里面不允许带包进去。陈可打开了一个储物柜,好奇地往里面张望了一下,这里面曾经放过什么呢?也许是某个少女的秘密?也许是某个少年浸透了臭汗的运动背心?呵呵,谁知道呢。

这时候陈可发现一个馆员正从阅览区的玻璃门里面看着他,他连忙不好意思地关上橱门,走进了阅览区,朝馆员阿姨笑了笑,阿姨也冲他一乐,目送他消失在B区的尽头。

陈可走到G区的书架前,挑了一本冯友兰的中国哲学简史,在旁边无数个空座位上找了一个,坐下翻了起来。

曾经在看《世界通史》的时候,陈可对其作者之于中国哲学的轻忽和无知甚是不以为然。毕竟是外国人写的东西,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冯友兰自序的第一句话就很有意思:"……譬犹画图,小景之中,形神自足。"这虽是讲书的结构,却也恰言中了中国文化的全部精髓之所在。国画中虽也有几十米的著名画卷,譬如《清明上河图》,但其历史价值往往超过了艺术价值;若论国画中真正的经典,有一幅是象《最后的晚餐》一般,一群人坦胸露乳地挤在一块吃饭的么?再说诗词文学,长达几篇的倒也有,譬如《天问》,可正如胡适所言,其文学价值几乎为零;中国诗词真正的经典也总是寥寥数语,不尽之意,尤在言外。中国文化的美和西方文化精心构造的美不同,它是一种自我实现的美,在这种美的实现过程中,没有所谓的欣赏者,从作者到观者每个人都参与了美的实现过程。所谓小景之中,形神自足的意境即是在此。这种意境是长于技术的西方人无法体会的——意境这个词就是一个少有的专业领域的国产品,因为用任何西方语言都无法正确地评价一首诗,一幅画,或者一篇短短的文章所体现的价值。那么,又怎么能指望一个西方人对中国文化形而上的部分作出正确的评价呢?

在陈可把书翻了一半的时候,图书馆的静谧突然被一阵轻轻的脚步声打破了。陈可抬起头,楞楞地看着四处张望的来者。他耳边突然响起了几天前那个晕机的女孩说过的话,"也不枉我们有缘。"尽管来人从头到脚换了身衣服,但陈可仍然十分确定他就是三天内已经见过三次,并且每一次都引起他极大注意的陌生男孩。陈可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要是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同他打招呼,现在自己可能就已经在想着怎么把他的手从肩上给弄下去了吧。男孩眼看就要转过头来,陈可不愿意就这么和他对视,便低下了头,装着毫无发觉的样子接着看书。

就在这一刻,于雷第一次发现了陈可,穿着白色的圆领衫,乌黑的直发轻轻地拂着额头。若是他再把头低下去一些,怕就是要遮住那双清澈的眸子,把自己从他的世界中隔开。老实说,就在那火石电光般的一瞬间,于雷的脑海中已经闪过了无数个念头。有的是他抱着他,有的是他躺在他怀里,有的是他们在东外滩的德国啤酒屋里吃饭,有的是他们一起在图书馆里看书……一起在图书馆里看书?于雷马上意识到,这个暧昧的景象是立即就可以实现的。于是他找了一本关于萨特生平的书,坐到了他的身边。

在于雷傻看着陈可的那个时候,陈可正在想,在这样一个有无数个空座的图书馆里,一个人坐到另一个陌生人的旁边应该是一件非常没有礼貌的事情。但同时他又想着,今天我们一定会互相认识,所谓事不过三嘛。可是,如果他基于礼貌而不能坐到我身边,而我也更不可能坐到他身边,我们又怎么可能相识呢?因此,我就只能等着下一次的偶遇?等着京大五万居民全都来减小我们相见的几率?

正在他烦恼的时候,于雷已经坐在了他的身边。陈可很高兴。

陈可把自己架在另一把椅子上的手放下来,因为他觉得这种姿势会让男孩觉得自己过于桀骜。他把两只胳膊叠在桌子上,改成俯瞰的姿势欣赏冯友兰的中国哲学简史。陈可依然保持着一般的阅读速度,一页页地把书翻过去,可上面写的"至大无外"、"至小无内"究竟是什么意思,他也顾不着去想了,心里只是盘算着男孩什么时候来跟他说话,他又该怎么答复。

而这时的于雷却正在平静的假象中经历着煎熬。于雷是一个身体先于大脑行动的人。当他一屁股坐在陈可旁边的时候,才发现G区里除了他俩连半个人影都没有,这不是明摆着把自己的一腔色心给供出来了吗?

于雷看见身旁的男孩把手从椅子上放下来,身体也不象原先那样仰着了,而是俯在桌上一页一页地翻书。一定是我让人家觉得拘谨了,于雷颓丧地想。他感觉自己喉咙发紧,平时无往不利的机灵诡辩、一套一套的战略战术此时都飞到了九霄云外。让他觉得更加颓丧的是,他根本没有预料到今天会有这样一番遭遇,谁能够想象他身旁坐着的人竟是和虚伪的校团委干部、狡诈的图书馆保安在一个世界当中的人呢!于雷觉得自己一身从小白楼和大门口沾染而来的俗气。要是这个命运的遇见非要在今天发生,至少也得给我一个焚香沐浴的时间吧!

于雷就这么干干地坐着。

有一次他终于下定决心要开口说话,可话音刚到嗓子眼就变成了咝咝的声音,好象被痰给堵着似的。于雷恨不得从图书馆的窗户跳下去,或者至少也要从他进入G区的那一刻重新提取进度,好让他面带着从容的微笑,和眼前的天人相遇相识相知相恋。

时间就这么一刻钟、一刻钟的过去,于雷往旁边瞥了一眼,见男孩的书几乎已经要翻完。他只感觉手上的汗一层盖着一层,心脏扑通扑通地猛跳,甚至……甚至有种排泄的欲望。于雷对自己绝望了。

这时,男孩放下书,站了起来,朝外面走去。于雷看见倒盖在桌子上的书,《中国哲学简史》。哲学……这两个于雷从来没去深究过的字眼更让他感到赧颜。于雷想起了贾宝玉谒见北静王的情景。对方是那么个从容不迫,冰肌玉骨的贵族,而自己只是个活在红尘中的"污浊的男儿"罢了,他甚至没有一块宝玉来吸引对方的注意——他是没有宝玉的贾宝玉。这个可悲的称谓让于雷十七年来第一次有了自怨自艾的感觉。

然而,忽然间,于雷有了一种灵魂激荡的感觉,只觉得一股热气在腰间来回激荡。

只是BB机。

这个黄色的小小的传呼机是杨叔给他的,他把号码留在了寝室门上的通讯录里。

"林先生:速回寝室,我们都在等你。"啊!年级主任说过今天要走访宿舍,但不是晚上么……没办法了,男孩看样子是去了洗手间,已经没有结交他的可能了!可于雷一旦想到这将是他们之间最后的一面之缘,就心痛得发慌。

但我也不能跟着他到厕所去呀!于雷的脑海中浮现出男孩一边紧紧捂着那里,一边回头吃惊地瞪着自己的情景……那话儿居然有些兴奋起来了……于雷狠狠敲了敲自己的脑袋。最终,他还是决定从小记事本上撕下一张纸,把传呼机和宿舍电话的号码写在上面,并且大大地署上了于雷两个字。他把纸条工工整整地摆在自己的桌子上,然后急忙小跑着回宿舍去了。

一个上午过去了,陈可早就饿得有些发慌,可身边的男孩就是不吭气,坐在旁边的椅子上扭来扭去,好象是被尿憋着似的。陈可有些恼火,起身往洗手间走去。没辙,早上喝下去的那瓶可乐也是要为自己找一条出路的。

陈可很快解决了问题,把短裤重新扎紧——虽然现在已经不会有人象小学生一样跑来拉你裤子了,但必要的防范措施还是要的。他走到洗手台前面,扳开龙头冲了冲手。对面的大镜子里也有一个年轻男孩做着一样的事情。陈可对着他扮了个鬼脸,用湿湿的手往头发上抹了抹,冲着镜子一看,觉得里面的那个男孩水灵灵的,煞是可爱。这时陈可突然想到坐在他旁边的男孩。他要是看到我头发湿漉漉的样子会不会觉得很脏?而且……而且好象还有一些放荡的意思在里面。陈可可不想第一次正式见面就给人家一些错误的暗示。

他看见洗手台旁边有个烘手机,就把脑袋伸过去吹了吹。好在头上也就是几滴水珠,没一会儿就干了。陈可又照了照镜子,把衬衫的扣子又扣上去一颗,梳理了一下刘海,就往回走了。

陈可回到G区,却傻了眼,男孩的座位已经空了,他看的那本萨特已经孤单单地躺在还书架上。陈可突然觉得很委屈。为什么他不和我说话呢?因为我看上去就象个书呆子?象他这样的人一定是生活极丰富极有乐趣的吧,也许他对我这么一个一大早就过来与书为伴的人是很反感的吧。

陈可的耳边响起了升c小调幻想即兴曲。

随着一个强和弦,琴键轮击的快速带出了千丝万缕缠绕不断的复杂。越来越强,越来越急,思绪随琴声的瀑布渲泄而下。琴声急,思绪乱。一切都在混沌初开的萌动之中挣扎。

直到节奏慢慢舒缓下来,终于让人有了喘息的机会,慢慢地,慢慢地,静下来,静下来。琴声减弱,转入夜曲般的舒缓,激荡的情绪慢慢平复,一如平静的月光下的夜晚,安祥,宁静。

而平静并未维持许久,在静得快要酣然入梦时,琴键又如开始般迅速轮击,节奏又突然加快,回复初始急、渐强的旋律,再度快速轮击,低缓的情绪又一如既往般的高涨起来。最后,随着高音瀑布一泻而下,再没有了开始的纷乱,一切变得开朗起来,节奏仍然急切,却已经是感情抒发后解脱的酣畅,在主旋律中恢复平静……

可还没等他平静下来,陈可就发现男孩在旁边的桌上留下了些什么东西。

是一张纸。上面两行写着传呼机和宿舍电话的号码,下面用漂亮的行楷写着:于雷。

于雷。这是那个男孩的名字吗?他为什么留这张纸在这儿?是给我的吗?想到这儿陈可有些高兴,把纸折了一折,装进自己的裤子口袋里。

但是他刚才不是和我在一块坐了一个小时吗?为什么要等我去上厕所才留这么张纸在这儿呢?

也许他是在等谁吧。他和他的许多朋友中的一个约在这个地方,等了很久却都没有来。于是他就把自己的电话留下,写上自己的名字,好让对方来了能够看到。陈可终于明白了这张字条的意思,他很不情愿地把纸条掏出来,展开,重新放在于雷坐过的地方。

希望于雷不要回来,陈可心想,要是他发现这个纸条被折过,就会知道是我动过了。想到这儿,陈可急忙把书放到还书架上,象作贼一般地溜了出去。

须臾,一个穿白T恤红短裤的男生又匆匆回来,手里拿着从馆员阿姨那儿借来的笔和纸,坐到他原来的位置上,四处张望了一下,斜着眼瞟着隔壁座位上的纸条,一边在纸上记下了些什么。然后又四处张望了一下,确认没有第二个人看到,才朝借书处走去。

陈可把笔还给馆员阿姨,阿姨笑着说:"不客气。"陈可总觉着阿姨的笑不那么单纯,赶紧做贼心虚地一溜烟跑开了。

呵呵,今天打了一天的羽毛球,累了,先休息了,88亲们……

好吧,去年我还放过铃声广播采访小说作者的录音在这里呐…都木有人理我…哭ing

听过了,很不错的一个采访

我在其他地方看呢

看着看着居然提到了motss……

是不是作者也是在这里混过啊?

看了半天才发现是某论坛的motss版,不是这里……

于是LS的...昨天我因为这个问题被很多人BS了一下...

好吧...很多地方都有MOTSS的...我目前疑惑的是咱们浙大怎么弄到了www.motss.cn这个域名的,照理说,清华北大的MOTSS的历史应该更长吧...

P.S.前几天看到LZ的楼,于是去把整部小说下了下来看,昨天看完,然后朝一群朋友喊~~~我要谈恋爱啊我要谈恋爱~~~

恩恩~~我要谈恋爱啊!!!!!

再P.S.一下...这部小说真的不错~~~~

现在天涯上越来越多都是军人贴咯

校园不流行了 就算校园 军校也多

不过这篇是经典的

是呃…看完之后又空虚了`